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回文一下

衛生署在新聞上有說
以目前的技術
健保卡若註記
除醫護人員(醫生與護士)可看到之外
醫院的流程相關人員也會看到
EX:行政...出納
因為系統是跑在一起的
要更改有困難

這是衛生署所說

我不知道大家
對於醫院的行政跟出納等等人員
是當作一般人看待?
還是當作醫護人員?

也許有人會說
都是醫院的人 又沒關係

但醫生幫您脫衣服檢查的時候
您會希望醫院內的行政跟出納等等人員在旁觀看嗎?

fisheries wrote:
疑似SARS的CASE都得強制隔離了, 有人談過他們的人權嗎?

如果哪天愛滋病會靠空氣傳染,那我就贊成強制隔離...罔顧人權.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ascendtw wrote:
AIDS 愛滋病,健...(恕刪)

我是贊成
雖然愛滋病患的權益必須尊重
但也不能就不顧所有醫療從事人員的權益
畢竟醫療從事人員人數是好幾百倍
而且他們更是接觸所有人
如果他們也處在危險境地,擴散出去的力道很大

何況有些愛滋病患都不想讓家人知道
算不算是自私呢?
畢竟家人知道後,家人要排擠你或接納你,是他們有權決定
病患自己無權隱瞞,而使家人增加感染的危險
A Pink, Hello Venus
unnerv wrote:

如果哪天愛滋病會靠空氣傳染,那我就贊成強制隔離...罔顧人權.



可是, 它殺死的人,耗費的醫療資源,以及相應的醫療風險比SARS有過之而無不及呀.....
溫水煮青蛙莫過於此, 人無近憂必有遠慮呀~~~

它會在全球這麼迅速的蔓延, 就是因為大家都認為它"慢"性病嘛!!
如果它的防疫政策參考急性疾病,我相信, 早就追隨天花去了~

況且註記也沒有什麼罔顧人權太多啦,比隔離好太多了,
他們還是一樣舞照跳,砲照打呀~~~ 註記是剛剛好而已啦~~~



victor hsu wrote:
去檢查是為了確定自己...(恕刪)


邏輯上推的不錯
我就第三點你說這是醫護人員教育的問題來討論就好了,
這一次事件就是人為的錯誤導致的,
有中標卻在電話中聽成沒中標,ok...那有註記會不會看成沒註記???

當然大家也說,有註記總比沒註記好,那衛生署列管的愛滋患者,不也是一種註記嗎???
我對於醫療系統是不懂,但系統整合有這麼難嗎???
比如一般看病時,病患資料只有簡易模式可觀看,
而要做重大手術時,才能開啟患者的完整模式來觀看,完整模式可以進入衛生署資料庫抓取資料,
有沒有什麼重大病症,一目了然,這樣是不是比註記好多了???
即可以保有隱私,又可以保護在必須動刀的情形下,病人和醫護人員的安全。

這樣應該比註記在健保卡上更有人性考慮,而且也比較容易得到雙方的贊同,
不然依照目前這種在健保卡上註記的說法,一定有一方反對到底的,
加上以前不討論這問題,偏偏台大出錯才提出,更加深另一方此事是台大為了缷責的負面想法。
該註記就註記

和殘障一樣~就是會有重大傷殘和殘障手冊

有就有還怕人家知道

為什麼要一堆人來討論這個?

有沒有人問過愛滋患者要不要註記???

或許是部份人心態還不夠有接納的空間

國外的照顧和福利並不一定比較好到那裡

但一定比台灣好上許多

不夠的是設備機構和人心的眼光


愛滋是一種疚病~

不是罪惡..


註記有助於防疫,
但誰說註記就枉顧人權了,
我相信只要做好配套措施,
那也算是不錯的措施囉,


喵來喵去 wrote:
國外的照顧和福利並不一定比較好到那裡
但一定比台灣好上許多
不夠的是設備機構和人心的眼光

請教一下,國外有哪國規定愛滋病要註記在他們ID卡或類似的就醫資訊上嗎?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註記不註記對我們一般人來說也許沒啥感覺,不過如果有病的人沒帶健保卡或是意外急診沒健保卡可以檢查,那就算有註記也是會有很大的漏洞,那這該怎麼辦呢?立個法把身上有的傳染病刺青在手臂上?
加註愛滋病患.我舉雙手贊成,因為這只是一種疾病,就像肝炎一樣,只要不把它妖魔化就好了
如果可以,在性別欄位在多一個選項(除了男性女性之外,再加一個不明)
這樣的方式我相信對很多堅持同性戀是對的朋友們,更多了一個正名的機會
此外也給一般民眾在接受捐血或器官移植時多了一分保障
同性戀者依樣可以捐血但相反的
如果要接受同性戀族群的血液,我們也有說不的權利
希望這樣的建議不會引來負面的想法,這純粹是為了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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