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已於88年公告將DEHP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予以列管。
衛生署亦參照國際間對食品塑膠包裝之管理規範,於99年11月22日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增訂塑膠類中DEHP之溶出限量標準為1.5 ppm以下,而食品中則不得添加DEHP。
我想問為什麼到現在才被一位盡責檢驗員驗出呢?食品檢驗機制出了啥漏洞?還有多少未檢出的毒物?
30年了,有多少飲料被污染,我們該去哪裡知道這些資訊,總不能叫網友自己上網查吧~
希望政府能列一張清單給民眾,也重視路邊手搖飲料業者的回收(不要忘了這一塊市場)
魚就不多說了...已經被報料那麼多天了,不見一位政府官員關注,人命不值錢,利益為重就對了麼?
前幾年大陸毒奶事件,業者已被判死刑伏法,希望台灣的也不要姑息~
不好意思...認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