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用的合法原料,觸犯的是廣告不實,義美食品卻用過期原料做泡芙,怎麼沒有人要跟他求償?廣告不實就要被罰錢被境管,公司甚至會倒,那路上一堆跳樓大拍賣,半年老闆都一直沒跳,號稱台灣第一家鹹酥雞,甚至消基會最愛點名的有機商店,卻賣非有機的產品等,怎麼都不見檢調出來辦,分明是柿子挑軟的吃,隨著媒體辦案,如果胖達人沒有小s插股,有人會去報導嗎?拿發票就可以退錢?塑化劑風暴時,可以拿舒跑的發票去退錢嗎?還可以退三倍,分明就是不敢找大公司麻煩,只敢欺負麵包店,塑化劑事件有哪一家業者賠給消費者一毛錢了,這樣的社會氛圍假正義,不就是一個國家要沈淪的開始嗎?
                                        
                c1019515 wrote:
胖達人用的合法原料,...(恕刪)
消費者當然可以告,不過這中間的程序頗複雜
最好是有相當人數的消費者做集體訴訟
當然前提是這些人要有證據(發票)證明自已有買來吃
只是這種集體訴訟跟大公司對幹的事情,台灣很少見
台灣人畢竟比較消極
至於胖達人....檢調會這麼積極,當然不排除有政治操作的可能性
總要在表面上讓選民覺得有在做事,就如同之前硬搞Google
搞得台灣人很長一段時間沒辦法在Google Play上購買app
扯遠了,我是覺得啦,除了消保法要修改以求能更加保護消費者外
其實台灣民眾自已也可以積極一點,學習老美,有問題就給你來個集體訴訟
像之前Apple不就因為iphone 4天線事件被集體訴訟,最後認賠
美國的消費者能免費拿到一個保護套或15塊美金的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