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送醫>>照X光..一堆網友回應的實際案例

爆料公社 網友發文的慘痛案例

網友若對本文章有興趣..可以前往連結網址再看看其他回應網友的真實案例..都是很珍貴例子..特拿來這邊供網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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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裡面有這篇~~問題出在~健保局會抽樣審查醫生的醫療是否不當+醫院會扣醫生的錢

周宗熠 這樣的情況的確是醫療人員不樂見的,但是檢討這樣情況的背景給大家知道,健保局會抽樣審查醫生的醫療是否不當,會扣款,因此被扣款時醫生要寫理由去爭錢,爭不到有的醫院會扣醫生的錢,這樣養成一些醫生要檢查時綁手綁腳,有的醫院為了確保無疏失,會體諒醫師,自行吸收,但是有的醫院不會,這對年輕醫師很不利,跟醫師對立沒有實質幫忙,要跟醫院反應請醫院想出解決之道,才能保護下一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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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篇爆料公社文章可知..這問題很嚴重..癥結在錢錢錢..健保錢不夠用只好能省盡量省..受害的還是患者..也因此呼籲健保局跟衛服部主管能推行民俗療法..讓民眾小病自己來..這樣就能省下很多錢給需要的患者使用.


space123 wrote:
爆料公社 網友發文...(恕刪)


居然很多案例.....
根本就是誤診,關健保什麼事?

為了確保醫療品質,也為了避免醫生亂報健保,亂照x光片

健保局確實會審查病歷, 但是不是全部病歷都審,是審大約1/10的病歷

所以一個月看500個病人好了,十幾人亂報,健保還不一定抽得到喔~

而且又不是每個醫生都會被審查,是不合理門診量才會

如果每位骨科醫師每個月平均申報是50萬, 有個醫師申報150萬,是不是有亂報的可能?

這就會被審查,所以照不照x光片,跟健保無關


如果有骨折的疑慮,但症狀又不像,不照X光片沒關係,

但總是要告知,如果一段時間沒好,病人要回診看是不是有骨折

而不是直接說沒問題就讓人回家了。這不是誤診是什麼?




phanton wrote:
根本就是誤診,關健...(恕刪)

爆社這篇網友慘痛案例..本來就是誤診..還有網友回應的許多例子也都是誤診..沒誤診哪來會上爆社+造成這麼多民怨.

還有這篇會讓網友大力回響..原因就如我在一樓說的:健保醫療制度面出問題..不然哪會爆出這麼多誤診案例..而且這只是冰山一角..沒爆出來的有10倍之多..這件事如果健保局再不出來善後..未來還是會持續發生..然後健保局長被立委叫上台輪番罵+逼下台..當局長被逼下台後>>網路上一片叫好~給 健保局相關官員.
先說一下~~~~我沒有去看這個案例~~~

我只是就本身知道的跟大家分享~~~~

聽聽看我說的,思考一下問題在哪~~~~~~


我舉個例:

今天是一個車禍受傷來急診的病人,病人表示,手痛,腳痛,外觀看起來大概是一些擦傷。

問他腰痛不痛,病人表示說還好。

因此,醫師只幫病人安排了,手部,腳部相關的X光檢查,初步看看骨頭有沒有問題,

而根據病人主訴,因此沒有安排腰部的X光檢查。



OK,上述的情境 會衍伸出好幾種結果~~~

1:病人單純只是手腳擦傷,醫師處置沒問題,安全下莊~~~~

2:病人後來到醫院神經科門診,發現腰部或腰椎有受傷沒發現到,

因此回頭找急診醫師討公道~~~~~~


3:因為第2項的情境有可能發生,所以急診醫師採取防衛醫療,

對於急診車禍病人給予全套(從頭到腳)X光檢查。

但在申報健保時,健保局表示,你這是濫用醫療資源,因此不付錢,你要自己吞下去~~~~

但是出問題的時後,健保局並不會出來幫你坦!!!!



各位,如果是你遇到,你會怎麼辦??況且,曾經發生病人表示手痛,照手部X光~~~

但最後健保局審核表示,不需要照這張X光~~~~~~

可是如果你不照,骨頭有受傷,病人回頭告你怎麼辦???健保局又不負責~~~

照了健保局又不付錢,各位認為合理嗎???

自刪~~~想想算了~~~

沒什麼好爭的
難道所有照的X光片一定要申報健保? 為了確保病人沒問題照個X光片確定一下,不申報也可以吧~

不要說什麼X光片很貴之類的

CT,MRI不敢說,照一張傳統數位X光成本多少? 可能幾塊錢而以

但是申報健保可以申報幾百到千元,一個病人的申報費可以支付幾十個病人照的成本了

為了省小錢造成誤診,這種醫生被告剛好而以吧~

而且醫生是專業,不能預知可能會發生的事,事先告訴病人,讓病人有情況時趕快回診

或是不能告知病人,需要照X光片確定,但健保可能不給付,需要自費??

病人相信醫師的專業,但應該專業的醫師反而表現的不專業,還怪到健保制度? 是有問題喔~
講自費兩字就一堆人跳腳了
難道窮人該死嗎 之類的

照出來有事還好 沒事一樣跳腳 修車都是這樣了 何況是人
(啊我就沒事 你講得好像不照會死一樣 我照了阿就真的沒事 是不是你醫生想賺錢? X光師想賺錢? 等等的)

phanton wrote:
或是不能告知病人,需要照X光片確定,但健保可能不給付,需要自費??
病人不願自費?

那醫師盡到告知的責任了嗎?

以這個病例好了

腳車禍受傷,一般來說3~5天會好,就算沒好疼痛感也會慢慢改善,若是愈來愈痛

或是超過一個星期不好,就有可能有骨折要盡快回診,醫師有這麼說嗎?

沒有,直接說沒問題,就讓病人回去了。

病人相信醫師的專業,但應該專業的醫師反而表現的不專業,這種醫生被告剛好而以~




catjo87 wrote:
先說一下~~~~我...(恕刪)


如果這個病人想活命,請醫師確診,就算自費也無所謂,因為.....東西壞了可以修,人壞了.....有時候想修也來不及修,就報到去了,您覺得呢? 這就是一線人員(醫療人員)跟嘴砲人員(健保局)專業認同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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