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樓管委會這樣合理嗎

1. 不關閉外牆的超大照明燈
太浪費電了吧~~

2. 使用交誼廳一各小時要 600元 (基本電費應該都沒這樣誇張吧 公共設施也是花錢買的)
一個小時600(不合理)....基本上公社應賅算是所有住戶共同持有~~畢竟買屋也有買公設~~
即使你整個月不使用交誼廳~~你還是有付管理費.....還要另外收錢~~真的有點奇怪~
如果硬要算是電費~~這些公設的電費即使不使用~~不也是要另外付~


3.交誼廳使用要三天前報備管委會 通過之後方可使用
算合理吧~~看管委會如何審核~~

4. 健身房早上九點之後才可以使用

沒意見

5. 有鞋子沒有帶進去房屋放被警告將通報單位稽核 (不影響消防及其他樓層住戶 當層住戶表明彼此方便都沒有意見)

合理~~公共區域~~不是私人區域~~當然不可放至個人物品(鞋子)
我可不想一出門~~進家門前~聞到臭鞋的味道
1. 不關閉外牆的超大照明燈
為何不關閉照明燈? 有原因嗎?

2. 使用交誼廳一各小時要 600元 (基本電費應該都沒這樣誇張吧 公共設施也是花錢買的)
使用者付費,只是六百元清潔費,頗高的

3.交誼廳使用要三天前報備管委會 通過之後方可使用
三天,有點不合理吧,誰知道朋友會不會突然來

4. 健身房早上九點之後才可以使用
合理唷

5. 有鞋子沒有帶進去房屋放被警告將通報單位稽核 (不影響消防及其他樓層住戶 當層住戶表明彼此方便都沒有意見)
這也合理喔
管理委員自行開會決定以下事項 並沒有利用全體開會時後表決 感覺超級不合理的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這樣的經驗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什麼決定都要全體,太沒效率了,

1. 不關閉外牆的超大照明燈
什麼叫超大?不如用一個月電費多少來決定是否要開關,

2. 使用交誼廳一各小時要 600元 (基本電費應該都沒這樣誇張吧 公共設施也是花錢買的)
不知大小,或許偏高,實施一段時間之後,發覺偏高應該是可以在管委會調整的,

3.交誼廳使用要三天前報備管委會 通過之後方可使用
合理

4. 健身房早上九點之後才可以使用
多數住戶同意就好(並不是全部喔)

5.有鞋子沒有帶進去房屋放被警告將通報單位稽核 (不影響消防及其他樓層住戶 當層住戶表明彼此方便都沒有意見)
合理,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區間,我反而覺得不合理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其實公設管理是很困難的一點
我相信你們也一定有請所謂的物管人員
再物管人員未上班前
誰來看管與注意??
你要一大早被人叫下去看著公設區域嗎???

一個好的社區
公設管理真的很重要
物品被消耗損壞
都是可預期
減低損壞與維持則是管委會很重要的職責
換個角度想想吧

門口擺鞋子這問題我真的覺得要多想想環境問題
自己的鞋子帶進自己家
其實很合理

至於那個收費...600
貴社區交誼聽很大間嗎??
還是有設備??
地上有舖地毯嗎??
環境整理上的難易度都是計費的問題之一
恐怕不是簡單多少錢的問題
請你自己昭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並提出可行的方案

上網並不能解決問題

行動才可以
看完後,覺得樓主真是冤阿!
樓主本想發文得到紓解方法,不料卻變成被大家砲轟!
哪A按呢?
owa977862540 wrote:
看完後,覺得樓主真是...(恕刪)

還好吧,其實只是就事論事,大家的論調都還蠻合理的,
到是樓主反而太以自己的立場來評斷事情,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樓主這管委會真盡職,小弟好生羡慕
公用電費一各月約六百元 近150戶分攤下來的
這就要看這些規定是在你搬進去前或之後 , 像我就不喜歡住戶把鞋子放在門外 , 不好看 ,
有些人覺得實用比好看更重要 , 所以我買房子前會先了解這個社區的規定是如何 ?
所以在你搬進去前就有這些規定 , 就是你功課沒有做法 , 怪不得別人
如果之後 , 我覺得就不是很合理 , 你可以反應要求全社區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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