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22戶攤, 小公以兩個梯間分各11戶攤,
剛收到電費單, 計費期間是 4/30-6/30,
總電費繳了 2,232元, 其中有 835元是公用電費.
公用電費佔了 37.41%
,曾經問過台電我們大公租用的契約容量是20瓩,
經常使用只有4瓩-7瓩,
每2個月一期光是基本電費就要6,928元, 每戶分攤315元.
實際使用度數另計流動電費. 再另外加上小公的電費.
也曾向管委會諸公建議降低一半的契約容量以減少基本電費.
但收到的回覆是, 降低契約容量恐怕會影響社區住戶夏天用電量需求,

要等過了今年夏天, 再來評估.
實在不懂, 大公的契約容量和社區各戶用電有什麼關係呢?
不知有哪位大大可以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