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花了更多的錢買大車位 , 只要在車位所劃的位子可以停的下 , 不超出格線 , 我覺得是不是應該就ok
我們社區一戶只配一個機車位 , 汽車位當初在買賣的時候有分大車位小車位 , 但是現在很少有人一戶只有一台機車啦
所以很多人也把機車停在原汽車格裡 , 也是塞的下呀 , 也沒超過原有格線..也沒另外多繳機車費...我認為自己買的位置 , 合理合法使用 , 應該沒問題
albert0305 wrote:
去反應呀,
為啥他停...如果說你買的車位較大,就要停兩台車,
這種說法我不能接受,
多一台車進出的電費、地面使用費,
就要大家幫你負擔嗎?
所以多停一台就多繳一份錢應該合理才對.(恕刪)
羅德終有翻身的一天!
幕張的防波堤:「九局,把球交給我就對了!!!」---小林雅英 (羅德)
車位權狀12坪,但是也是停一台車一拜一拜
我算過我自己車位停一台
斜坡高的地方停一台
矮的地方也可以停一台 (不過要車高低於1米4的~~大概法拉力或蠻牛才可以)
以前偷偷停台小MINI
車賣了就放空
後來租不到車位,把斜坡底下的公共區申請為 附屬車位
我2台車每天嚕來嚕去 (因為車位那台要移出後才可以把另一台嚕進斜坡底下)
真的有點累+每天好像考駕照+新車去A到
我另外租個大車位停到爽
當初搞安委也有停車格停機車的問題
雖然社區有規劃固定的機車格
但是大家都喜歡停自己格內 (離自己那棟電梯近+曬雨衣放安全帽方便+起碼有地方停不要跟別人擠)
後來就放寬停在自己車位"格"子內都OK
但是停在 "格"外就不OK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