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丈母娘用女王大哥的名字買了一間預售屋,附帶一個車位,
車位很大,加上旁邊的空間(公共空間),可以停下兩台車.(旁邊是死角,停了不會檔到人行動線)這個房子從交屋到現在都是租給別人,包含停車位.
結婚之後,我和女王住的地方,離丈母娘的那間房子很近,我和女王住的地方沒有停車位.
所以車子一直都在外面風吹雨打的.
這時丈母娘要我們把車停在他的那個房子的停車位旁邊,他說當初買那個車位比較貴,
因為代銷業者跟他說可以停兩台車...
但是丈母娘不識字,所以在買賣的文件上並無著名,所以多年以來都沒停兩台車.
小弟依照丈母娘的指示,停到那大樓的停車位去了,停了3天後,大樓管理員通知我,請我離開那個位置
因為我停到公共空間了.小弟遵從管理員的指示離開,並對那個車位死心了
不久,那房子的房客退租了,在還沒有人進駐前,小弟就先停了,但是忽然發現
有另外兩個位置的人超誇張,一個位置因為在死角,所以車子喬一喬,停了3台車(一個車位停3台車)
另一個位置也是停2台車,但是空通點都是有壓到公共空間.
小弟連續去看了5天,每天有是佔用公共空間,並拍了照片.
請問有人和小弟一樣的情況嗎?
這樣有涉及到其他的法律層面嗎??
找主委溝通時應住是什麼??
小弟的想法,該管委會應該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吧...
若沒有的話,請管委會來制定給大家遵守,
(且要有經過住戶大會同意通過才算有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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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管委會可以在住戶規約內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而社區規約基本上就是大樓的法律依據,建議社區訂定規約內的停車場管理辦法時先訂定停車場停車位可以停放的標的,再釐訂一位雙停的認定標準。
1.一般社區會規定停車場停車位只可以停放汽車、機車、腳踏車,最好逐一列舉其他允許項目方便管理,
條文最好明定是否允許洗車。
2.是否允許單一停車位一次只停放一輛車(汽車或機車)但不同時段停放不同車牌的汽機車?
是否允許同一車主擁有兩個停車位但輪流停放三輛汽機車。
3.是否允許單一停車位停放一輛汽車卻又把腳踏車或是機車也一併停入該車位。
4.訂定違規罰則。
一位雙停需要一個認定標準,社區管理委員會有詳盡的停車場管理辦法才有能管理停車場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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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公寓大廈的問答
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7242565
一流的服務精神應具有一流的情緒控制,一流的管理人才更應具有一流的情緒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