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協調完畢,結果在20樓)樓下要告我家漏水~要我們付她裝潢費和家具費~可是樓下是違建耶...

vivian_lin_km wrote:
戰爭結束了來跟各位報...(恕刪)


首先恭喜樓主問題解決

另外不好意思,方便請問一毛錢也不用賠的主要成因是什麼嗎?

是以戰逼和成功
還是是因為漏水是一樓違建必須負擔的風險,所以漏水主因在一樓違建必須自己認賠
還是漏水主要原因是因為二樓後陽台排水管向下到一樓戶內的那截水管因被一樓違建截斷未封閉而漏水?

一整個很好奇~很想知道因為違建而產生的損失是違建方需自行吸收嗎

如果答案不方便公開的話可以私訊給我嗎
沒關係啦我就直接寫
基本上我原本就有幾個備胎方針
只是一開始我就先講
1.我不會賠(<---這個打算且戰且退...)
2.這個地點是陽台,放陽台該放以外的東西叫人賠很怪
3.漏水的原因是違建與主結構間的年久的縫隙(<---這個超堅持並且不退讓)
開會後由於樓下坦承漏水處是違建與主結構間的天花板
所以再談下去我就打定主意了
朝完全不賠償的方向繼續講下去

另外還有就是當天調解人員都很公道
(因為拖太久...陸續有三個人...委員一人...議員一人...秘書一人...)
看完我舉證資料後都有跟一樓屋主解釋
這個問題她比較吃虧...

這次經驗下來
我最大的感想就是
幸好我有做一張淺顯易懂的示意圖
因為不是每個調解人員都有時間聽口頭說明
但圖面就很簡單了
一看就明白...
對於這點我想是致勝關鍵吧
與大家方享囉

P.S. 關於違建檢舉部分
我採取的是"好鄰居"角度去談
強調我們絕對不想去檢舉
也不希望協調不成走到法院後
害得一樓要拆掉違建
請一樓的媽媽多思考
我是為她著想的...
(這是協調委員會跟一樓說的...這個案子進法院...穩拆...)
看完了整個內容
學到一次寶貴的經驗
不過有一點可惜
我覺得施工師傅
施工前,應該就要考慮整個大環境了
來對"主家"建議
畢竟不是整棟都同一個主家的
這種問題,施工前有經驗的師傅或許會發現
或許這樣 就可以預防 水漏到一樓去
這場誤會就可以避免了 呵呵
這可真是個好經驗
有時候 好好談˙ 很多事情都可以順利解決
恭喜版大囉
其實還不一定穩拆

對方如果找點議員或者立委包準又沉下去了

不管怎樣的檢舉都被當成煙霧

板上有大大有遇過類似檢舉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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