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_lin_km wrote:戰爭結束了來跟各位報...(恕刪) 首先恭喜樓主問題解決另外不好意思,方便請問一毛錢也不用賠的主要成因是什麼嗎?是以戰逼和成功還是是因為漏水是一樓違建必須負擔的風險,所以漏水主因在一樓違建必須自己認賠還是漏水主要原因是因為二樓後陽台排水管向下到一樓戶內的那截水管因被一樓違建截斷未封閉而漏水?一整個很好奇~很想知道因為違建而產生的損失是違建方需自行吸收嗎如果答案不方便公開的話可以私訊給我嗎
沒關係啦我就直接寫基本上我原本就有幾個備胎方針只是一開始我就先講1.我不會賠(<---這個打算且戰且退...)2.這個地點是陽台,放陽台該放以外的東西叫人賠很怪3.漏水的原因是違建與主結構間的年久的縫隙(<---這個超堅持並且不退讓)開會後由於樓下坦承漏水處是違建與主結構間的天花板所以再談下去我就打定主意了朝完全不賠償的方向繼續講下去另外還有就是當天調解人員都很公道(因為拖太久...陸續有三個人...委員一人...議員一人...秘書一人...)看完我舉證資料後都有跟一樓屋主解釋這個問題她比較吃虧...這次經驗下來我最大的感想就是幸好我有做一張淺顯易懂的示意圖因為不是每個調解人員都有時間聽口頭說明但圖面就很簡單了一看就明白...對於這點我想是致勝關鍵吧與大家方享囉P.S. 關於違建檢舉部分我採取的是"好鄰居"角度去談強調我們絕對不想去檢舉也不希望協調不成走到法院後害得一樓要拆掉違建請一樓的媽媽多思考我是為她著想的...(這是協調委員會跟一樓說的...這個案子進法院...穩拆...)
看完了整個內容學到一次寶貴的經驗不過有一點可惜我覺得施工師傅施工前,應該就要考慮整個大環境了來對"主家"建議畢竟不是整棟都同一個主家的這種問題,施工前有經驗的師傅或許會發現或許這樣 就可以預防 水漏到一樓去這場誤會就可以避免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