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協調完畢,結果在20樓)樓下要告我家漏水~要我們付她裝潢費和家具費~可是樓下是違建耶...


最近真是拍年冬...事事不順...
其中一件事是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
說我們老家樓下鄰居要告我們...
請問我這個狀況下
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因為事關調解不成要上法院的
希望能聽聽多方意見...盡可能減少疏失...

狀況是這樣的
我老家是一棟五樓舊公寓(頂樓又被人加蓋所以算5+1?)
我家是二樓, 提告的是一樓住戶
房子是三房兩廳兩衛(其中一衛長久以來都只使用廁所,沒接熱水洗澡)
因為陸續家人都遷出了
所以老家空了約五年沒人住
今年夏天才便宜出租

事情就發生在夏天
房客住進去後
想要讓兩間衛浴都能洗澡
就經過我們的同意找了師傅安裝熱水器
結果不知是否過久沒有使用水管
在通管子時造成後陽台那邊淹水
水就積在陽台地板(排水不及)
有些就直接經由一樓蓋出來的遮雨棚流下去
一樓的鄰居也跑上來說他家漏水了

事實上我們聽到她家說漏水都不太意外
因為她家...把陽台那塊整個打出去...做了一間違建屋...
簡單示意圖如下
(已協調完畢,結果在20樓)樓下要告我家漏水~要我們付她裝潢費和家具費~可是樓下是違建耶...

也就是說
她把原本是陽台和防火巷的空間拿來外推了一個房間
還把房間出租給人家做雅房使用...
違建的屋頂是浪板+輕鋼架
浪板和主體結構之間時間久了一定會漏(這是請教過土木師傅的說法)

當下...雖然我們覺得樓下是自做自受
但畢竟是鄰居一場...加上房子是有房客住的
總不能讓水繼續漏下去
就依師傅的建議把老舊的鐵管整個更新成不繡鋼管
(他也沒辦法抓到漏...而且也不推薦只補抓漏處...要是後來又別的漏又得補麻煩)
也順便花了五萬多元把兩個廁所的馬桶和洗手台全都換新
還把浴室的110CM以下的牆面和地板都做了防水處理(磁磚也重貼了)

對我們來講事情解決了
可是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過一陣子一樓的鄰居跟里長說
要我們賠償她家3萬重新粉刷費和二十幾萬的家具費(說是床的錢)
當然我們是不可能付這筆錢...
先不管金額合不合理(最好租雅房的人會放一張20幾萬的床...)
整件事我們就不覺得是二樓應該要負責的啊

三方(一樓+二樓+里長)談了一次意見不合
後來我就收到了調解委員會來的通知書了
就我自己的認知...我們是很有誠意在解決事情
但不能因此無限上綱的發展下去...
不知的大家有無其他看法...或者建議...我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會比較好呢?

首先我人在北部
光是這幾次高鐵來回的費用就很傷了
更別提我現在有一隻需要12小時投藥一次的病貓要顧
說真的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覺...
不是沒想過乾脆上法院順便把這些高鐵費索賠回來
但是工作+顧貓......時間上應該不適合這樣跟一樓玩下去
但我絕絕對對不甘心賠一樓錢,一塊錢也不願意

這裡貼一下實際照片
是從防火巷擠進去拍的
(已協調完畢,結果在20樓)樓下要告我家漏水~要我們付她裝潢費和家具費~可是樓下是違建耶...
(已協調完畢,結果在20樓)樓下要告我家漏水~要我們付她裝潢費和家具費~可是樓下是違建耶...

P.S. 備註一下一樓的人品
獨居婦人一名...沒什麼法律常識
之前跟她暗示過一樓房間違建
她說跟她無關...她買來(中古屋)就是這樣的隔間
要告去告前屋主...似乎不知道購屋者需承擔惟建責任...
法律怎麼判是不會包含人品的..
他的違建是事實..
您的漏水導致他的物品損毀也是事實..
您可以告他違建..但是他要告你毀損也是告得成的...
我是覺得您可以請他出示物品毀損的存證照片..
先行估算他的真正損失..(他們提的數字肯定有灌水)
若沒有照片或其他證明的就不用理他...(因為上法庭法官也是看這些證據來估算損失)
然後跟他提及違建的事..雙方討論各負擔多少比率損失..
您若硬要堅持一毛不賠..那肯定會被告上法庭的...(多少要一點的心態)
先跟對方喬看看多少比率對方可以接受...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skuldy wrote:
法律怎麼判是不會包含...(恕刪)


謝謝skuldy的分析...中肯的讓我有點心酸
那麼請問一下下~
一樓在原本是陽台處放置不是陽台該放的東西
結果因此受到損失索賠也是合理的嗎...
舉例來講
原本應該是一台洗衣機和熱水器的賠償
結果變成二十幾萬的床...?

我希望大家盡可能中肯的來幫我想看看
我當然不會奢望協調委員會的人會偏心啦
沒辦法不賠......只是也不會賠20幾萬.........還是要協調吧....因為鬧起來她的違建也會被拆......就看她認為跟你要到幾萬塊的賠償換來違建被拆值不值得吧.....
vivian_lin_km wrote:
但我絕絕對對不甘心賠一樓錢,一塊錢也不願意
再調解看看...
不然只能走法院,請法官定奪了!
走法院前可以先打去當地法院問有無法扶的免費律師諮詢?
有的話跑一趟,帶相關文件過去,問律師意見...再做定奪!
畢竟違建是違建,你家漏水也事實,不能混為一談...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我舉個例子,板大你看合不合理,
我家門口的紅線違規停了幾台機車,
擋住我的去路,我拿美工刀把椅墊全部割破,
我被違規停車的人抓到了,
我說這是你擋住我,害我無法出門,我只好割破,
請自己出錢修好,

違規、損毀兩件事情分開看,
你高鐵的費用不可能和他請的到,
你只能要求他舉證當初的購買證明,
再扣掉耗損,折舊訂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價錢,
記得全程錄音、錄影,
他說一張床廿萬沒關係,讓他說,只要能舉證他的殘值有廿萬,
沒有的話要告詐欺,要讓對方知道你有錄音、錄影,
他要有當初漏水的照片、估價單有的沒有才能算窩,
東西丟了、沒拍恭喜你了壓,

照片我看不太懂,確認一下,他的違建擴建在防火巷?
這馬上去檢舉,這鐵定會拆的,只是政府效率,
除非告上法院,最後判決下來,委託當地執行機關才可能拆得快。
綠手指
謝謝大家幫忙分析...我大概知道了一個方向
也就是索賠歸索賠
違建歸違建
(有點類似上次上新聞的...樓上在地板打洞說要幫政府拆違建結果吃上官司這樣...要分開思考)

我會在協調會上提出
讓她覺得是違建被拆好
還是跟我索賠重要...
(p.s.她家違建不只這邊...在客房處也打出去...把天井空間佔為己有...因為和這次淹水地點不同我就沒提了,當然若是要舉發違建,我是不會客氣啦~全都一起舉發~)

然後樓下的都有照相
她也有人證(里長伯當下有過來看)

話說...還是有一點補充一下...看大家想法是...
也就是說
這次雖然我說[二樓淹水]
但這是指陽台...一般來講下雨要是太大...排水也會來不及
陽台=室外
風...雨...都是正常的...
這樣的說法在協調會上提出是否適合呢?

(p.s.其實我搞不太懂協調委員會的立場...是會適當的協助法律常識嗎?)

tcc7 wrote:
照片我看不太懂,確認一下,他的違建擴建在防火巷?...(恕刪)


是的~在防火巷內
其實我們那一帶很多都會蓋出去
把原本的防火巷弄得只剩三分之一吧
不只我們樓下一樓
隔壁也都一樣

所以這也是我們不想去舉報違建的原因
自己長大的地方...阿伯阿嬤都很熟了...
不過一樓是十年前搬來的
所以我跟她不太熟(挖鼻

vivian_lin_km wrote:
謝謝大家幫忙分析.....(恕刪)


建議樓主還是把攻防焦點鎖定在毀損物品的殘餘價值上..
雖然陽台因雨積水正常..但一般陽台排水系統只要沒有問題是不會淹水或是漏水的...
若是排水系統出問題..您還是要負擔部分責任..(排水系統維修的責任)
沒有辦法100%免責...
至於那二十幾萬的床..還是先請他提出買賣證明吧...
而且所有家具都要扣掉折舊...
最後可能幾萬塊就打發了...
你舉報他防火巷違建他一拆損失就不止了...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如果花錢消災後記得一定要去舉報他的違建

防火巷的違建有關公共安全

被拆掉的機會應該滿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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