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是拍年冬...事事不順...
其中一件事是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
說我們老家樓下鄰居要告我們...
請問我這個狀況下
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因為事關調解不成要上法院的
希望能聽聽多方意見...盡可能減少疏失...
狀況是這樣的
我老家是一棟五樓舊公寓(頂樓又被人加蓋所以算5+1?)
我家是二樓, 提告的是一樓住戶
房子是三房兩廳兩衛(其中一衛長久以來都只使用廁所,沒接熱水洗澡)
因為陸續家人都遷出了
所以老家空了約五年沒人住
今年夏天才便宜出租
事情就發生在夏天
房客住進去後
想要讓兩間衛浴都能洗澡
就經過我們的同意找了師傅安裝熱水器
結果不知是否過久沒有使用水管
在通管子時造成後陽台那邊淹水
水就積在陽台地板(排水不及)
有些就直接經由一樓蓋出來的遮雨棚流下去
一樓的鄰居也跑上來說他家漏水了
事實上我們聽到她家說漏水都不太意外
因為她家...把陽台那塊整個打出去...做了一間違建屋...
簡單示意圖如下

也就是說
她把原本是陽台和防火巷的空間拿來外推了一個房間
還把房間出租給人家做雅房使用...
違建的屋頂是浪板+輕鋼架
浪板和主體結構之間時間久了一定會漏(這是請教過土木師傅的說法)
當下...雖然我們覺得樓下是自做自受
但畢竟是鄰居一場...加上房子是有房客住的
總不能讓水繼續漏下去
就依師傅的建議把老舊的鐵管整個更新成不繡鋼管
(他也沒辦法抓到漏...而且也不推薦只補抓漏處...要是後來又別的漏又得補麻煩)
也順便花了五萬多元把兩個廁所的馬桶和洗手台全都換新
還把浴室的110CM以下的牆面和地板都做了防水處理(磁磚也重貼了)
對我們來講事情解決了
可是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過一陣子一樓的鄰居跟里長說
要我們賠償她家3萬重新粉刷費和二十幾萬的家具費(說是床的錢)
當然我們是不可能付這筆錢...
先不管金額合不合理(最好租雅房的人會放一張20幾萬的床...)
整件事我們就不覺得是二樓應該要負責的啊
三方(一樓+二樓+里長)談了一次意見不合
後來我就收到了調解委員會來的通知書了
就我自己的認知...我們是很有誠意在解決事情
但不能因此無限上綱的發展下去...
不知
的大家有無其他看法...或者建議...我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會比較好呢?首先我人在北部
光是這幾次高鐵來回的費用就很傷了
更別提我現在有一隻需要12小時投藥一次的病貓要顧
說真的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覺...
不是沒想過乾脆上法院順便把這些高鐵費索賠回來
但是工作+顧貓......時間上應該不適合這樣跟一樓玩下去
但我絕絕對對不甘心賠一樓錢,一塊錢也不願意
這裡貼一下實際照片
是從防火巷擠進去拍的


P.S. 備註一下一樓的人品
獨居婦人一名...沒什麼法律常識
之前跟她暗示過一樓房間違建
她說跟她無關...她買來(中古屋)就是這樣的隔間
要告去告前屋主...似乎不知道購屋者需承擔惟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