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騎樓是只有住戶能停嗎?


TaiwanNo1! wrote:
基本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法條例第3條第1款,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所以,騎樓屬於「道路」的一種。...(恕刪)


不識字是吧?

就算是有公共地役的關係,也僅止於“供公眾通行”,並沒有明文規定除了要給你走之外還要給你停。

住戶並沒有不讓你通行,是不讓你停車。你只有通行權,沒有所有權。

再說騎樓是該住戶在維護,如果有損壞也是該大樓出資去修復,你又沒繳管理費,你可以走,但憑什麼停?

如果你認為你可以無償使用他人騎樓,那是不是表示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把家中用不到的東西搬去那裡放?

ugogy wrote:
難道騎樓也是只給這...(恕刪)


把大樓換成透天好了,這樣比較好懂,一樣是只供行人行走,沒義務供你停車,當然,你要說屋主不能停也可以!

但房子是他買的,你奈他何? 要不,你也買一棟,供大家停車!

我自己也有房子,我樂意供行人行走,但拒絕別人機車停車,當然,我的機車一定可以停! 房子是我的,就算我違法,管它的!

我騎車去外面辦事,也不會停在人家騎樓內,我都停在騎樓外,而且也不會妨礙騎樓內機車出入,這是基本的尊重!
我能夠認同不是每個公園都有機車停車位~

但不代表其他地區就沒有唷~




隨便找兩張公園圖也有機車停車位,還要找更多給您嗎?

還是要我家附近的?給你一個關鍵字吧

“五常公園“,小弟沒錢只能住“新北市“


這樣應該很好找了吧?


當然,如果您要找室內機車停車位…

這通常牽扯到要錢,所以小弟不會去找……

一天1、20元也是種額外支出呢!

況且在外頭停車早就被人靠到殼刮痕累累,早已無畏懼大風大雨、烈陽高照、營養滿分的鳥屎等等之類的摧殘了~

況且先不管違規不違規了,當您經歷過樓下騎樓上的機車被縱火燒起來時候~您應該會希望別再停車了。
當然,偶爾才那麼一次的危險大家很容易就忘記,如同而偶爾才開一次紅單一樣道理,多數人仍然會選擇繼續違停囉~


0920227696 wrote:
我是不知道您是屬於...(恕刪)
騎樓一律不能停車啦

要停就大家停,不給停就淨空,如此而已

台灣特有的怪現象
附近的機車停車格有空位
但騎樓是滿的
依照交通處罰管理條例,騎樓完全不可以停汽機車,縱使是私有產權也不可以停車或堆放東西
依照民法,騎樓所有人有權排除它人使用,硬要停,可以告你侵權

法規上,不論騎樓為私設或法定騎樓,本來就不可以停車,但因為台灣機車數量過多、停車位不足,各縣市另訂細則,依照騎樓寬度容許停放機車,若騎樓寬度在細則規定之下,或是部份路段公告禁停,經檢舉或請警察來開單肯定舉發成立,只是,在台灣,講理很難,情面上,就是尊重,非住戶還是不好去破壞當地居民的「平衡」吧

再說了,騎樓若為私有的,所有權人有權管理怎麼使用騎樓,例:私人的騎樓可以不給其它鄰居停,或大樓共有的不給外車停,更可以向政府申請「「機車退出騎樓」成為禁停路段,一了百了

為了自己方便,不找車格或可以停的地方停機車....不能怪別人

簡單來說:「尊重」
換作你家門口或可以停的車位,你也不想讓別人停到自己沒得停吧
依民法765條,所有權人可排除他人使用,但依道交法第3條,所有權人自己也不能停車,請警察來,一律開單嗎?只是很少有警察"會多事"的,如果把此事歸類到民事糾紛,就不屬警察管轄範疇了,警察樂得快閃。

另一種狀況,該所有權人申請機退,來個玉石俱焚,誰都不能停,還有個立牌保證開單。

私有產權,想想你家的私人土地、房屋、不動產有給任意第三人無償使用的嗎???
相對的,私有產權的騎樓又為何要無償給人通行、停車?? 只因大家都這樣"佔用"習慣了?

要嘛,依道交法請警察天天來開單,抄它全部的車
要嘛,就是依民法尊重所有權人,另找車位去
TaiwanNo1! wrote:
今天剛好經過騎樓,發現農會早就在騎樓貼上他們的建物權狀。
所以,看起來所有權是屬於一樓農會擁有,即便是樓上的住戶應該也是不能停才對。

容積產權是一樓的,土地則是它們共有的。所以一樓要不要給樓上的停,一樓有權決定,但外人就是沒那資格說我也要停

你也要停的話,那我也要去停你家客廳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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