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EMAN wrote:
哈哈哈 這就是人生阿...(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增列「兒童防墜條款」,未來公寓大廈住戶家中若有十二歲以下兒童,只要符合不妨礙逃生、不凸出牆面原則,可在外牆、陽台設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無須經管委會同意。
所以如果你符合條件是可以安裝不需經過管委會同意
但是我想你也搞錯一點了
管委會的權限沒那麼大
重點在於他們的標準若是都有經過區權會同意
那麼只能說多數的所有權人都贊成這些規定
那麼我想你並沒什麼好抗議或抱怨的
畢竟住在大樓的確會因為個人因素去影響到整體的
如果你覺得你的提議是合情合理的
那麼就在每年召開的區權會上提出吧
如果你覺得其他人不會認同你的看法或想法
那麼我想你在板上抱怨再多也改變不了事實
要嘛就是照著大家的規定住下去
要嘛就是價格好賣掉他吧
不過管理完善的大樓的確不是那麼好找呀
我覺得你要考慮考慮了
我們這邊的管理比起你那裡或許更嚴
不過
至少我給我父母住的很安心
住戶的整體水準也好很多
不管是樓梯間或是公共用地都沒人堆放雜物或鞋子
這種感覺比起一打開電梯就看到腳踏車或一堆鞋子亂七八糟的要好太多了
試想看看如果每天回家一打開電梯門就看到一堆鞋子亂放小孩子腳踏車亂停
這種感覺會好嗎
當開放讓人在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時
難免就會有人越排越外面也越來越隨便呀
與其這樣不如都請收在自己家中要好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