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門口跟停車場都不能置物嗎??

這是消防法規規定的,遵守法律是好國民應有的習慣
你不要管它棟怎麼做,身為文明人應該遵守
公共區域本來就不能放置雜物
看起來不是管委會的問題~
是你的問題...
建議你搬家

CSIEMAN wrote:
哈哈哈 這就是人生阿...(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增列「兒童防墜條款」,未來公寓大廈住戶家中若有十二歲以下兒童,只要符合不妨礙逃生、不凸出牆面原則,可在外牆、陽台設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無須經管委會同意。

所以如果你符合條件是可以安裝不需經過管委會同意
但是我想你也搞錯一點了
管委會的權限沒那麼大
重點在於他們的標準若是都有經過區權會同意
那麼只能說多數的所有權人都贊成這些規定
那麼我想你並沒什麼好抗議或抱怨的
畢竟住在大樓的確會因為個人因素去影響到整體的
如果你覺得你的提議是合情合理的
那麼就在每年召開的區權會上提出吧
如果你覺得其他人不會認同你的看法或想法
那麼我想你在板上抱怨再多也改變不了事實
要嘛就是照著大家的規定住下去
要嘛就是價格好賣掉他吧
不過管理完善的大樓的確不是那麼好找呀
我覺得你要考慮考慮了

我們這邊的管理比起你那裡或許更嚴
不過
至少我給我父母住的很安心
住戶的整體水準也好很多
不管是樓梯間或是公共用地都沒人堆放雜物或鞋子
這種感覺比起一打開電梯就看到腳踏車或一堆鞋子亂七八糟的要好太多了
試想看看如果每天回家一打開電梯門就看到一堆鞋子亂放小孩子腳踏車亂停
這種感覺會好嗎
當開放讓人在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時
難免就會有人越排越外面也越來越隨便呀
與其這樣不如都請收在自己家中要好
不是嗎
垃圾丟習慣了...突然乾淨很不習慣的想法...

原本法規就是不能放雜物臭鞋子~鞋櫃等在門前...

至於停車問題請洽大樓管委會規定同意就可。

CSIEMAN wrote:
哈哈哈 這就是人生阿...(恕刪)

鐵窗不能裝是應當的
隱形鐵窗那麼美
那你裝家裡啊
大樓外觀是公共資產
你一家裝鐵窗,醜了
大家的房價一起跌
你賠嗎?
其實聽起來我覺得樓主的社區大家都有一定的共識,大門不堆放私人物品與停車場管理上不停放腳踏車(不知道是不是機車也沒有),這其實要整體住戶的想法,你可以去參加社區管委開會然後提出來,你也可以聽到其他社區住戶(委員)的看法,事情一定有利有弊,畢竟住在大樓住戶們是要共同維護自己的生活品質(或生活型態)。
有空可以去參加一下社區大會,我覺得還是要起個頭,不然大家著習慣覺得沒這個改變的需要為什麼要突然改變。
這種事在網路上問是沒用的,就算大家都告訴你可以,管理規則說不行就是不行
你要是覺得自己想法沒錯,對社區管理規則不滿意就積極一點參與管委會運作
選上委員加聯署,只要人數夠,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我們大樓的早餐店以前是被禁止送餐上樓的
老闆超用心,積極參與開會,選上委員再挨家挨戶的聯署
現在他可以正大光明的送餐到每一家了
祝你成功

CSIEMAN wrote:
覺得我們的管委會非常...(恕刪)
樓梯間依規定是不能置物的...但我們這邊有管理,但還是有人置物,算社區內妥協吧,只要沒影響到人家

停車場就自由了....這問題也被問過,不過依法只要車位是自己的,隨便你用
就我的經驗 跟看到的跟您分享一下
如果是大樓 公共空間若非專用
就法律面屬於公設 所以基本上不能放置私人物品
所以在管委會的大樓管理條約應該會有紀載這類的規定

但是在以往看到住戶把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區域
管委會自行移除或請人移除
住戶告管委會偷竊的類似官司中
看到都是管委會輸 所以基本上就變成只是一種行為規範
沒真正的法律效用

但是假如真的因為私人雜務過多影響消防通道
管委會去檢舉住戶的話
好像狀況又相反了起來,消防單位會裁罰住戶並限期改善
所以我個人觀察結果是
假如放的東西沒有很誇張也不至於影響消防通道
管委會基本上也只能勸說但沒辦法實際執行甚麼行動
請問排原燒排不到還罵人的是不是你?  貪小便宜和自私的人是沒藥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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