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我們的管委會非常的奇怪
買房子之前起碼看過100間房子了
看到有些人會把鞋子以及腳踏車放在自己的門口
或者汽車旁邊
但發現我買的這邊
門口不能放雜物 地下室汽車旁邊也不能置放腳踏車
小朋友的腳踏車 跟自己的腳踏車 都自己搬進來放自己住家的陽台
房子都已經夠小了
公共空間還不能放一些東西幫忙置物
我覺得不要讓大家隨意亂放東西是ok的
但起碼一些腳踏車 停在自己汽車後面
小朋友腳踏車可以擺在門口 不要弄髒自己房間
這樣不是很好嗎???
請問是不是有法律真的有規定這種東西
還是純粹是管委會的問題呢???
看別人家管理費繳50塊很正常
我們這邊要70塊 戶數100戶也不算少
過了好幾年還說管理費支出都剛好打平而已
別的建案七八十戶而已 50塊/坪也都可以打的過
真的很好奇錢都花到哪邊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