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更新 - 第一次寫 存證信函 請各位大大指導小弟!!!! - 預售屋才交屋兩個月 就漏水!!!

敬啟者:

民國九十○年六月份向 貴公司購買座落於○○市○○區○○里○○街○號○樓房屋一棟;日前因為下雨,隨即發現屋頂及室內牆壁均有漏水及滲水現象,已造成該房屋室內相關裝璜之破壞,另該房屋結構性之瑕疵將造成房屋使用年限之耗損,此為居住者之重大問題,亦為房屋之重大瑕疵,合先敘明

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自有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之權限;為此本人特函請 貴公司於文到七日內回函說明依據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後續解決方案及具體根本改善方案,為免訟累,敬請貴公司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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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正!!
1.預售屋才交屋兩個月 就漏水 應該還在期限內!!!
2.小弟先寄發存證信函 告知建商漏水之事實
3.如果建商置之不理 才會上法院 不過小弟沒有錢再請律師 可能會請多多請教01的前輩們
4.未來可能會透過許多管道 - 消保官 調解委員會 或是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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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最後一句改為合先敘明
此外,查一下民法規定之求償期限
若已過期限即使寄了存證信函
也不會有任何法律效果
希望上述淺見對你有幫助
走法律途徑是苦了自己, 好好和建商溝通請他們來處理才是,
人家有專門的法律顧問, 你要自己花錢找律師,

解除契約? 法律上不太可能, 還有你的裝潢怎麼辦?
個人的淺見:
民國九十○年六月份向 貴公司所購買座落於○○市○○區○○里○○街○號○樓房屋一間(PS:棟為計算大樓的單位除非買的透天舍);於九十○年○月○日○時事逢下雨氣候,隨即發現屋頂及室內牆壁均有漏水及滲水現象(如附件1照片所示),已造成本人房屋室內相關裝璜之損壞,初步估計損失約XX萬元(如附件2裝潢損失明細清單所示),研判係為該房屋結構性之瑕疵,請依貴我雙方簽定之買賣契約第N條規定「保固期限:乙方對本約房屋之結構及主要設備應負責保固一年」擔負修復責任,合先敘明。
另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自有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之權限;為此本人特函請 貴公司於文到七日內回函說明依據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後續解決方案及具體根本改善方案,為免訟累,敬請貴公司配合辦理。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原則上先找建商解決,由於才交屋兩個月,建商多半會負責修到好,
我不知道是那家爛建商會搞到要客戶寄存證信函的地步.

不過你的做法是對的,不論建商有無回應,寄了存證信函可以證明你現在就發現漏水了,
有的建商很差,故意裝作很有信用來修理,其實都只是應付一下,修了一年根本沒修好,
等你忍不住去消保官請求調解,他打死不承認已經修很久了,推說最近才知道,
如果時間拖太久,就說保固期已過,不願負責.

請記得永遠把建商當壞人,自己的權益才能獲得確保,連他們派人來修理也要拍照找人作證存證,
以免他們後來都不承認.

原則上漏水是大瑕疵,不用擔心建商能擺脫責任,即使購屋合約中有註明保固期限,
都未必可適用於漏水這一項,因為漏水的狀況可能平時不會發生,颱風來才會漏水,
如果颱風一直不來,購屋者根本無從發現,所以別被建商唬了.

我有一樣的經驗,在消保官調解時,消保官告訴建商,
"建商有證明交付給你的房子是沒有漏水的義務,即使已經交屋了"
原因很簡單,漏水的狀況可能要住進去後才知道,交屋時根本無從知道.
所以你只要能拿出令人懷疑的證明,像漏水處的照片,建商必須證明她的房子是沒漏水的,
有一句話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件事舉證責任在建商,不在你,千萬要記住(這是消保官說的).
即使後來她修好了,也可以要求公正單位查驗證明,一切費用由建商買單.
所以你要凶一點,建商才會怕,除非他倒閉了,那就沒辦法了.
hzyz291515 wrote:
原則上先找建商解決,...(恕刪)

大大所言甚是!!!
想建議版主大大 要充分作足"舉證"的功課!!!
不然玩不過建商所聘的律師團!
而第一關消保官那就過不去了!
另外多問一下同社區的鄰居是否有相同情況!
團結力量大!小蝦米扳倒大鯨魚的例子可不是經常發生的!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小弟剛好也是遇到要寫存證信函的事(房客跑掉了),我也問過很多人,後來有朋友說可以去問地方議員,議員會很樂意幫助你,也會請他的律師幫你解答,應該如何去做,律師比較專業,你告訴你的情形,他會告訴你,你要怎麼去做!加油~我也是從上星期搞到現在,唉~心情都被這個房客搞差了!
先寄存證信函給建商是對的
但必須留意建商是否會拖
若建商一直拖
就必須考慮遞狀至法院
不要對消保官或調解會寄予厚望
畢竟這些人沒有公權力
有些建商不見得會理會
但如果事情鬧到法院
建商才會緊張甚或拿出誠意解決
問題是不請律師必須自己寫起訴狀及出庭
一般人遇到上揭都會知難而退自認倒楣
所以還是要自己懂一點法律程序或有認識法律專才可諮詢
若你有訴狀方面的困擾
私底下我可以協助你
畢竟權益是自己去爭取的
tiway 大大改的很好哦 !

建議用此版本

把要訴求聲明事項 , 說清楚是很必要的

例如請求賠償的金額+保固期限

亦或嚴重要須要退屋還款

>>>

存證信函期限屆滿建商仍置之不理

可向所在地消保官申訴(這是有公權力的 , 並非沒有)

如果不滿意協議結果

再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人跟您一樣~才交屋就漏水
也要寫存證信函
祝我們兩個上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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