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有個親戚租給一個房客那棟樓有五層, 我的親戚是第四樓, 但是五樓沒人住才租不到兩個月最近那個房客竟然在屋頂養鴿子!!!我的天啊! 應該沒人看過這種房客吧~請問這該如何處置呢?可以叫警察嗎?可以請他退租嗎?有法源依據嗎?先謝謝大家了!
麥可克里昂 wrote:直接跟房客講租的是4F,不包括5F而且你不同意養鴿子~...(恕刪) 說句可悲的你不同意關房客屁事法律並沒規定..房東有權事後自行決定房客能不能養鴿子你可以說無奈,,旦這確是現實..基本上除非環保局出面..旦環保局出面最多也限制環境衛生方面的問題旦他無權..也無法可讓原po親戚提早和房客解約要解約..需要房東和房客雙方面有共識.且都同意..才有辦法
黑羽斷翼 wrote:說句可悲的你不同意關...(恕刪) 是這樣子的嗎?頂樓與騎樓同屬公共空間, 不得挪為私人使用,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不是嗎? 怎麼可以說房客要養鴿子就可以養呢?再說了, 該房客承租的是 4樓 不是頂樓, 只要屋主不限定該房客進出頂樓, 屋主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問題.反倒是今天如果屋主不出面制止, 會讓其它樓層的住戶(如果有的話)有理由控告屋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