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其它的社區所收取的管理費之計算基礎為何,
我們是位於中壢的一個集合式透天社區,
當時成立管委會時,對於管理費用的收取,
是三案(500-、1,000-、1,500-/月)表決,結果多數人選擇1,000-/月。
當時因為25戶中,每戶的坪數差不多,所以沒有以坪數來計算管理費用。
我們的社區共計三排,A大門朝外(臨馬路),
B、C區為戶對戶的設計,社區大門進來後,有個中庭花園;
B、C區是由社區大門進出,A區是由自己大門進出;
車輛則是統一由地下室的車道進出。
幾年下來,各區開始對管理費要怎麼使用有意見。
例如中庭要請人打掃或整理,A區認為他們很少使用這塊地方,
或者是中庭的電燈電費,應該由B、C區來負責。
幾次開會、或私下協商,
還是無法達成共識,反而鄰居間的感情越來越僵。
管委會也因此只有在停車場鐵門壞了、及年度消房檢查費用敢花錢,
其它儘可能地採無為而治,也就是不花錢。
結果是社區地下停車場入口處的磁磚被壓壞了,花園雜草叢生,
社區欄干生鏽了,通通裝作沒看到。
本來很漂亮的一個社區,現在已經變了樣。
鄰居中有人破口大罵說是“奧社區”,但是依然無法改變逐漸變差的環境品質。
開會時,講到要提昇品質來讓房價升值,大家都同意。
但要花錢整修,意見又是一堆。
曾私下找了各區熱心的鄰居商量,
但要推動時,又是阻力重重。
十幾年前我買第一棟房子時,因總價只有六佰萬,
被我同學笑說一定會有問題,因住戶的素質大概不高、難以維持好的社區環境;
所以這是我買的第二棟房子(民國94年1月買的),特意挑單價近千萬的,
想說付得起這樣價格的,應該會很在意住家環境品質,
沒想到還是錯了。
是台北人比較有付錢維護品質的觀念嗎?
還是什麼地方錯了?
也曾討論B、C區多交一些,
但一來A區不認為是他們在意多繳或少繳錢、二來B/C區也有住戶認為為什麼要多繳錢,所以問題還是僵在那邊。每次討論,大家都說“我也不是繳不起那麼一點錢”,但事實上、是沒有人願意多繳一分錢。
難道要移民國台北?還是中壢有那個透天社區是我下一個理想的目標?
以社區管委會共識來說,收費永遠是最容易有糾紛的一環,大樓或公寓型社區由於利害關係比較一致,比較容易有共識;獨棟別墅型社區屬性本來就比較獨立,共識不易達成,使用者付費的責任劃分勢不可免,財務跟支出也必須要比較透明,不然易有糾紛。買獨棟別墅型社區好處是不用忍受鄰里干擾的吵雜與不便,享有更多隱私,可以強調個人生活方式;但壞處就是社區公共事務不容易有共識。無惡意,以樓主的想法是提高房價,房價較高的區域住民水準也會較高,這樣可以避免管理費很難收,管委會很難運作的問題;但我猜想實際上樓主這次的住所,雖然總價較高,但每坪的單價可能沒有比之前公寓高,多的價錢部分是因為面積加大、獨棟空間等因素所導致,不完全是房屋地段優勢所導致,所以遇到的住民水準也未必會較高,加上人性本惡...唉...。
如果大家願意溝通,開誠布公討論,可以採用經常性支出(電費、保全攝影機、打掃...)等以管理費支出,進而推算出每月管理費,專案性支出(土木、設備、路面維修)採單次支出,有修才大家分攤。說真的,有些設備或出入口的損壞,對某些社區成員來說,如果壞了也沒差,因為他真的根本用不到,那可以考慮他不用出,硬是要扯他進來也沒有用,究竟社區事務還是以和為貴,況且這部分也沒有甚麼法源依據。
如果真的很難有共識,住得很痛苦,那就趁還沒搞爛之前搬家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