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問題是.....因為六樓增建部份是讓五樓住戶權力使用,
條件是公用電(樓梯和停車場)由五樓住戶攤繳!!
結果今年年中後五樓剩兩戶人家,
他們就開始不論白天黑夜只要有公用電打開他們上樓時就關掉!!!
最近還有直接把燈管直接取下

家母和二樓的阿桑也為此事討論很多次....結果現在五樓決定明年起電費整棟樓攤繳!!!
但是六樓增建部份他們還是繼續使用!!!!讓我覺得很不公平
所以很久以前增建部份,要請哪個單位來判定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PS:說不定是我太小心眼,其實也不是在意這小錢....但心理總覺得很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