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停車位內停汽車加機車,一個月要多收100元合理嗎?

小弟住的社區除了自有車位(有權狀)以外每戶分配一位機車位
最近社區開會決議住戶停放第二部機車需繳交100元清潔費
原以為是停放在第二個機車位才要多繳100元,但公告出來卻是連自有車位內停放機車也需多繳100元
我向管委會反應汽車位每個月已經付了100元清潔費,為何還要多收一次清潔費
且停放腳踏車的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收費,或是汽車位內有住戶放置輪胎,木梯,一箱一箱教科書等等什麼都有的雜物這些卻沒有人管理

管委會回覆"使用者付費"所以堅持需多收100元

各位覺得合理嗎?
合理嗎?其實有人就是 ...
買菜要再抓人家一把蔥
已經違章了,窗戶還要加出去一點
到了便利店,吸管、筷子也要多拿幾支
.... 要談理,也能道出一車的

這沒有道理可講的,只有一個貪


不合理, 我記得之前已經有判例了, 停車位內要停什麼都可以, 不應額外收費
我們社區也是,但我支持使用者付費拿來補貼公電電費.
但腳踏車應該也要比照,畢竟進出停車場總需要出入口開關,多用電,而且有繳費有權利,
要不然外面的也來停,最後一團亂...

porsche997gt3 wrote:
小弟住的社區除了自有...(恕刪)

除非你停機車到汽車位時,
是用飛的進去,那就不用收"額外"的清潔費...

Johnson407 wrote:
停車位內要停什麼都可以(恕刪)


不是吧

停車位除了汽車以外

其它什麼都不能停吧!


個人也覺得不合理..
wrote:
除非你停機車到汽車位時,
是用飛的進去,那就不用收"額外"的清潔費...


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停車位多停要加費?

有的一家才兩口,管理費要交的跟一家五口一樣多???

電梯電費卻用每戶平均分擔...合理嗎?

五口人每天難道是用飛的進屋嗎?

那就想辦法去說服多數的所有權人囉~
很多經過社區所有權人多數投票決議的~
似乎都很難推翻~!

至於機車位~如果沒有超過自己停車位格子外~
其實也真的不該收費~
像我就是被隔壁車位停兩台佔了我的一半機車位~
但這小事~留張紙條對方有改進即可!
為了避免是故意隱藏資訊的取暖文...

開會決議...是管委會開會決議? 還是住戶大會開會決議?

每戶指的是有自有車位的每戶? 還是沒有自有車位的每戶也可以分配停1台機車?

自有汽車停車格停了機車,若沒法再停汽車,就不應多收100元,
自有汽車停車格若可以同時停機車+汽車,多收錢還可以!
但因為是清潔費,並不是管理費,應依佔用車位大小的比例原則收費,
像大型重機可比照汽車收費,機車還是要依機車停車格收費。

自己搜尋: 汽車停車位禁停機車 敗訴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板大應該說清楚

自有停車位是停了 汽車 後還要在加停 機車
那就是一個車位有汽車和機車
我認為加收費用 合理 !!

但如果是只停 機車 沒有停 汽車
那加收費用就不合理了!!
因為就如同前述
汽車停車位的費用以付費
所以你管我停啥車輛!!
(我沒有車子但不表示我不能買停車位,且我有付停車位的管理或清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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