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去年初小弟購入了人生第一間房子,同時也背負了25年的房貸
快樂的居住了一年半後,就在上個月住家對面開設了一間大型婚宴會館
從此小弟的惡夢便開始了
小弟的房子位於新北市一棟大樓的2樓邊間
上個月住家對面開了一間大型婚宴會館(鐵皮造一層樓,與我家社區大樓間隔一條約6米的巷弄)
餐廳大門面對外圍15米大馬路
但機械設備(大型鼓風機,排煙管冷凍設備)卻設在一樓的屋頂上緊鄰小弟家臥室的窗戶
且未增設任何隔音設備,大型鼓風機與排煙管直接裸露
(開窗距離窗邊一公尺處測試,平均聲音能量為58分貝,開窗站在窗邊測得能量為68分貝)
(對方營業時間為 周1到周日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冷凍設備24小時無休)
非常吵雜
小弟家離大馬路有超過15米,且土地分區屬於住宅區
有請環保局的人員來家中稽核,但稽查人員都用第三類的標準來判斷
所以對方都未超標
也有請環保局的人員去跟對方溝通請他們安裝隔音設備
對方當下允諾卻一再拖延(每次去得到的答案都是近期會安裝卻已經過了一個月)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1.小弟要如何證明家中距離馬路已超過15公尺(是否有公正單位可以證明,小第已有到區公所申請都市分區證明書,但還是無法證明家中距離馬路15公尺)
2.小弟要如何有效的要求對方加裝隔音設備或遷移噪音源?
多謝大大回覆,萬分感激
更新後續處理狀況
之前小弟終於受不了叫環保稽查隊的大哥到家裡測量
測量結束後因為時段不對所以沒有超標只能跟對方勸導
對方老闆看似很有誠意的根環保大哥說他們隔天就會請廠商來估價改善
但小弟就這樣苦苦的等候了3個月...完全沒改善還變本加厲(由時段性變成現在的24小時)
那天小弟終於受不了請了環保稽查隊的大哥再次到家裡測量
結果更勁暴的事情就發生了
有了前次的經驗
我跟報案中心的小姐約晚上8點以後
結果環保局的老大哥5點就打電話給我問我在不在家,我跟他說不在,他說那他先去吃飯
結果
7點半就來我家按門鈴
一進門就跟我說在家裡測量需要關窗
我跟他說我要測量全頻不是低頻,他跟我說全頻也一樣
直到我翻出我自行印製的法規他才讓我開窗
不知道是真不懂量測規則還是想欺騙一般老闆性,
不但沒有遵守約定時間到府測量,
甚至連量測地點都不願意配合,站在離窗邊超遠的地方量測(距離絕對超過法定的1.5公尺,因為我有把1.5公尺的點畫在地上),且明知對面餐廳至少會營業至晚上9點,卻硬是要在8點前測量(期間我有不斷的請求他們可否8點在量,因為我是約8點,他老大哥跟我說他後面還有一大堆案子,沒辦法配合,那我想問問5點到8點這段時間您幹麻去了??)
後來測量均能量58.5分貝為,
距離量測時間再過15分鐘餐廳就會超標,
卻不願意去開單告發,
其中一位稍有年紀的幹員甚至還跟我說這種音量還好,叫我自己習慣,只要我睡覺時他不開就好,
意思是說我12點睡他就可以吵到12點嗎,什麼話,這是把法律放在哪裡,明顯失職且偏袒商家,完全沒有站在受害者保護法為受害者著想
後來他打電話來跟我說餐廳很有誠意,9點前就會關閉設備,問題是他8點過後設備還在運轉就應該要開單啦,9點就會關閉設備是怎樣
如今要不是真的受不了,我會打電話去申訴嗎,這種柿子挑軟的吃的稽查人員,為什麼我還要花那麼多稅金去養??
當然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稽查大哥都是辛苦且站在受害者這邊著想的,只是一隻老鼠,真的有可能會壞了一鍋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