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一直模糊不清,想上來請教大家,感謝各位回答
我家是一般30年透天厝,位於一條剛好三台車寬的死巷子,最後面有一出租停車場
而我的權狀有包含巷子馬路的一小部分
簡單說真正屬於國家的地只有2.7台車寬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
這條巷子沒有劃任何紅、黃、白線,我自家門口也沒有停車的需求,車子停家裡
由於家門口與右邊鄰居銜接處有一鐵皮覆蓋的水溝蓋,車輛經過時會發出乒磅的聲嚮
過去都是大人住也都還能忍受,因前些日子喜獲麟兒,小孩子都會被嚇哭,導致晚上也莫名哭醒
所以我在家門口正中間放置一個最小型的三角錐來警示(因為左右鄰居都在門口停車,所以我放中間,盡量不影響他們移車)
現在問題來了,因為我們家三十年來從沒在門口放過東西,我左邊鄰居說我故意放東西不給他過
問題是我放的位置根本不會擋到任何車輛進出
我放的位置約0.5台車寬,還有2.5台車寬可以通過,只是對面鄰居有時又會擺一台發財車在他門口
車道會縮減到約1.2台車寬,但大型休旅也可以輕鬆通過
只是以前他們經過我家門口時可以很快通過,現在經過要稍微減速就不行
我的問題有二
1.他說我不可以放路障在馬路上,自家門口算路霸
2.他說只可以停車子,我如果停車就沒差
我難到真的只能把路障換成汽機車嗎,放一個小小路障會比一大台車停在那更好通過???
他說他已拍照要去檢舉我,我如果停一台車在那大家不是更不好進出,我真的不想,我也跟他說如果能保證
以後不故意壓過鐵蓋,我就把路障移走,他也不回答
他說的那兩點是真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