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入住社區5年了,因為住一樓,無使用電梯,所以管理費是有折扣的,我也以為我繳的金額有折扣,結果今天去繳總幹事才跟我說之前沒算到折扣?(還反問我怎麼沒發現?我要是知道我會多繳?)因為換過總幹事,他就是之前總幹事的問題,傻眼⋯⋯⋯⋯結果他這次繳費今額算錯,幾個小時後叫我補繳,火都上來了,多收就打哈哈,少繳就要馬上給,還說他少收要自己墊,那多收我倒霉?請問前4年多繳的管理費要怎麼處理呢?(總幹事說要等到開會才能跟我說!)
說句公道的...1樓不可能用不到電梯機車停車場、汽車停車場、水電瓦斯表的樓層、頂樓都有機會去到我如果是總幹事不會刻意去折扣這點費用但是如果以前的部分不同任總幹事 應該也不會追究追繳你們總幹事頭腦真的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