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區是有9棟
每棟約有30戶
這9棟不是連在一起的
是分散在各處
所以開管委會時的總戶數約270戶
我們每棟的大廳沒有單獨的管理員
9棟
只有2個管理員
一個在收發室看報紙
一個在某棟的門口所設的警衛亭
此警衛亭到各棟
最快要3-4分鐘(步行, 年逾50的..)
最近管理中心發了個公文
說: 近日常有陌生日亂進入社區
要我們發現異常
要通知警衛
而常常回家時
一樓的大門是開的
倘若真得居家被侵入
自認倒楣嗎
就算管理中心有盡到告知義務
這樣的保全管理
合宜嗎
想問
公寓大樓管理法
有針對無獨立管理員方面的規範嗎....
這樣得管理
適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