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頂樓漏水修繕,但堆滿雜物,清理費用誰出?

各位好,
想請問大家有無關於此方面經驗。
我們是一棟約20年的社區大樓,社區基金越來越少,所以各種經費支出都要謹慎考量。

某戶頂樓因為漏水,經管委會決議出錢修繕,漏水鋪設PU防水層費用是七萬 (找了三家比價,且隨時都可以開始施工)。
但是該住戶頂樓雜物一堆,清理雜物費用另計需要5000元。

這時候有了爭議,管委會認為,雜物清理費應該由該住戶自行負責,因為管委會願意協助修繕,但連垃圾清理都要付,就不公道。

但是住戶‘宣稱’他數年沒去過頂樓,頂樓雜物不知道是誰丟的,且社區在頂樓沒有架設監視器,如何舉證是他們丟的? 還是其他住戶丟的?

這樣的情況,請問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如果管委會遲遲不修繕,是否會有責任呢?

請有經驗前輩賜教一下

謝謝~~
頂樓是公共區域,維護單位自然是住戶繳費委託的管委會,讓人長期堆放東西也算是管委會(總幹事)失職,很多社區對公共區域的雜物是零容忍的!
我們這個社區是20年的中古社區,頂樓區域蠻大的。
規章裡面也沒有禁止頂樓用戶不能放東西所以頂樓有些用戶種花花草草,也有很多花盆等等之類的雜物(甚至有幾戶的頂樓還加蓋,是20年前的違建)。
基本上社區的默契都是頂樓住戶可以自己使用管理,不要太誇張就行。

總幹事只有一個人,管委會也只是每年遴選出來兼職無酬,很難有辦法去監督那些東西是誰放置的或丟棄的。

也因為這樣所以懷疑該頂樓住戶是否想趁這次修繕防水的機會趁機也讓管委會清理頂樓的雜物。

感嘆一個社區就是小型社會的縮影,什麼人都有,像這種情況,平常沒事的時候就使用頂樓的空間堆放雜物,但是一旦有狀況卻又佔社區經費的便宜。
既然不能證明那"雜物"是誰的,當然是大家一起分擔清理費啊!!

誰叫大家不裝監視器。
沒人承認最好辦,就是用社區的錢請人把這些東西當垃圾直接清走,只要花錢卻很省事,之後再裝監視器管理。
如果像我們社區,有人在頂樓擺曬衣架,要重做防水叫他們先移走死都不肯,又不准別人去移,工程一拖再拖,搞到連廠商都不想做。
湖濱一號 wrote:
既然不能證明那"雜物...(恕刪)

這可能是一個方法⋯謝謝建議,起碼公道一些些。
seatree wrote:
沒人承認最好辦,就是...(恕刪)

那些雜物真的是垃圾,若花社區的錢清理掉反而順了該住戶的意⋯ 。在頂樓加裝監視器是一筆大費用,超過10萬都是要經過每年一次的社區住戶投票才能決定。且中古社區經費年年短缺,為了這種事加裝監視器更是難上加難。
attkenkimo wrote:
各位好,
想請問大家有無關於此方面經驗。
我們是一棟約20年的社區大樓,社區基金越來越少,所以各種經費支出都要謹慎考量。
某戶頂樓因為漏水,經管委會決議出錢修繕,漏水鋪設PU防水層費用是七萬 (找了三家比價,且隨時都可以開始施工)。
但是該住戶頂樓雜物一堆,清理雜物費用另計需要5000元。
這時候有了爭議,管委會認為,雜物清理費應該由該住戶自行負責,因為管委會願意協助修繕,但連垃圾清理都要付,就不公道。
但是住戶宣稱他數年沒去過頂樓,頂樓雜物不知道是誰丟的,且社區在頂樓沒有架設監視器,如何舉證是他們丟的? 還是其他住戶丟的?
這樣的情況,請問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如果管委會遲遲不修繕,是否會有責任呢?
請有經驗前輩賜教一下
謝謝~~...(恕刪)

你們要惜福!
想想管委會只要花5000元清運就能解決「無主」的頂樓雜物真是太好了!


如果你們遇到萬年不肯搬的有主雜物好多了
因為雜物有主就屬於私人財產
管委會未經同意也不能隨意處理他人財產
就算他放在公共區域也一樣
處理不好還會挨告還要上法院....


建議你們多花個5000元清理乾淨
以後公告社區規章
公共區域定期巡視
發現有雜物就公告限期處理
不認領也不處理的無主雜物就定期丟掉

attkenkimo wrote:
各位好,想請問大家...(恕刪)


記得先公告

得到時候哪一樓又說他放在頂樓的東西被你們丟了要求賠償
個人想法... 既然不承認是他們的, 而管委會同意施作頂樓防水工程, 那麼就社區將垃圾清除, 以後這個頂樓就可確定非頂樓住戶默認使用, 其實這樣也不錯, 多花5000處理掉頂樓使用問題也不賴

只是不裝監視器, 以後有人故意亂丟東西上去又不承認, 似乎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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