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傳統鋼骨公寓大樓,樓上是租客,大樓浴室採用的都是套裝型浴室,每戶都有內外2間~約莫從2017年6月開始發現外浴室燈座處都會滲水~但因為漏水情形不嚴重且時有時無所以找不到漏水原因,但當時已經有告知樓上鄰居請他們注意是否漏水,然後接下來每個月開始慢慢的漏水越來越嚴重~後來也會同總幹事查看浴室上方確實證明是他們私管所漏水,確定以後我已經多次告知他們通知屋主並請不要再使用在該浴室可能造成我的浴室損壞了,但他們只說屋主長期在大樓後一樣依然故我,停用個幾天就繼續用,然後過一陣子再上去告知他們後又是停用幾天又再繼續用,一直不斷重複使人非常困擾~甚至上方的維修板因為積水有碰到電線所以電線走火裡面電燈排風扇也損壞了。

後來因為套裝浴室的關係水可能是從樓板與浴室牆板之間滲入積水,連我的浴室都漏水到樓下,為怕影響樓下住戶大概從2017年12月開始我這間外浴室我自己也停止使用了,後來嚴重到地磚也龜裂開來~翻開來看是濕濕的,地板變軟開始下陷~雖然後期這半年來沒有使用但我上面有放一些水桶接漏水,時不時白天半夜都要打開檢查倒水怕影響到樓下的住戶,長期下來這樣子實在非常痛苦而一直反覆告知樓上承租戶但也都只得到推諉的回應,終於我受不了寫了存證信函一封寄到屋主留給大樓的聯絡住址,一封寄給樓上但收件人是屋主的名字,結果剛剛總幹事告知我說樓上的住戶因為該存證信函不是他的名字所以拒收~我實在快吐血了,接下來我到底應該怎麼做呢?

p.s:我的浴室換套裝衛浴整體費用我詢問過大約在十初萬,如果這件事想找律師處理又好像非常不划算~想請問一下大家我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心好累啊。。。

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怎麼辦?
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怎麼辦?
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怎麼辦?
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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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楼顶关闭他们的水管!
其他的再谈。
感覺危險。。。

sking17 wrote:
到楼顶关闭他们的水管...(恕刪)
這建議真是夠了
sking17 wrote:
到楼顶关闭他们的水管...(恕刪)
先請管委會開會協調,請屋主出面,然後協調詢問如何處理,請記得大量存證。
請查看以下: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https://www.cpami.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E6%B3%95%E8%A6%8F%E5%85%AC%E5%91%8A/10472-%E5%85%AC%E5%AF%93%E5%A4%A7%E5%BB%88%E7%AE%A1%E7%90%86%E6%A2%9D%E4%BE%8B.html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六條"住戶之權利義務"規定:
第六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
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

所以你可以先請求管理委員會協調修繕事宜,樓上住戶是不得拒絕的!有漏水之處,必定是
管路破裂,要請專家來察勘何處管路破裂,如果完全是在某專用部份,該部份所有權人負完
全的修繕義務。
如果管路破裂位於上下樓層中,由上下樓層平均分攤。破裂管路如在公用部份,則由社區公共基金出款。
樓上住戶不配合修繕事宜可先由管委會協調,協調無效後可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天絕邪刀 wrote:
我們家是傳統鋼骨公...(恕刪)


對於這種皮皮的人,直接上法院最快.

天絕邪刀 wrote:
我們家是傳統鋼骨公...(恕刪)


確定漏水位置、日期、時間,並照相存證!

可請具備專業證照之合格抓漏人員(水電或防水)鑑定,協調相關住戶共同配合檢查及處理(需提供專業鑑定說明)。若無法協調相關住戶配合檢查,宜請管委會或鄰里長居中協調;若協調不成,可經由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建議提供書面資料,如漏水鑑定報告、修繕處理費用等)。若仍無法協調處理漏水問題,再經由法律途徑解決。
樓上樓下漏水的新聞,這是同一則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50104/1491722
http://www.rclaw.com.tw/post-270-6053
現在就是總幹事說屋主所留電話聯絡不上,鑑定費又高的誇張,後續律師費用。。。等等~總花費可能比直接處理浴室還高。。。。。

zdna wrote:
先請管委會開會協調,...(恕刪)

天絕邪刀 wrote:
現在就是總幹事說屋...(恕刪)


網路上的解答:

聲請調解會是你所想要的方法。

當你寫好調解單後,調解委員大約在7~10天通知兩造方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由地方上之素孚眾望、熟諳法律之熱心人士所組成、免費為民眾調解關於民事及刑事上告訴乃論之糾紛案件,調解一經成立,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若一造當事人不履行,他造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為民眾解答有關法律上疑難問題。

找調解委員會調解的好處 調解的好處是,不但具有法律效果;且省時、省錢又符合當事人需要。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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