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這是正常的大樓玄關門以下這是朋友鄰居把一個空間隔出來裝鐵門放鞋櫃有點占用電梯廊道、觀感不佳這屬於是違建嗎?他們門鈴也順道移出來了這應該不是正常的做法吧?如果是違建還是占用公共空間該怎麼處理?舉發還是?
yoo0118 wrote:以上這是正常的大樓玄...(恕刪) 打電話給當地主管機關檢舉(建管處),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切記!別通報給管委會知情,因為大多數的管委會「吃案」,而且有可能會曝露你的身份讓對方,再來你檢舉後建管處會發函至管委會協助「協調改善」,正派的管委會會秉公處理,狡猾的管委會會「魚目混珠」處理!我看過一個被檢舉案例,某社區一位住戶(曾任前幾任主委)被檢舉「大門外推」及雜物占用通道,檢舉人直接向建管處檢舉,建管處發文至管委會督促該戶改善,結果管委會與該違規戶用「未違規前的原始照片」寄回建管處審核通過(全部過程建管處人員均無到場勘驗)!建議你自行檢舉,否則很容易不了了之!對了,擺放鞋子和腳踏墊等等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