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違建嗎? 還是占用公共空間?
以上這是正常的大樓玄關門



以下這是朋友鄰居把一個空間隔出來裝鐵門放鞋櫃
有點占用電梯廊道、觀感不佳
這屬於是違建嗎?
他們門鈴也順道移出來了
這應該不是正常的做法吧?


這算違建嗎? 還是占用公共空間?
這算違建嗎? 還是占用公共空間?
這算違建嗎? 還是占用公共空間?


如果是違建還是占用公共空間
該怎麼處理?
舉發還是?
請管委會出面處理
用違建,那要到猴年馬月了.

請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占用走廊通道、樓梯間等公共空間的方式去檢舉。
用安全疑慮的方式,直接向縣市政府檢舉,一次4萬元。

可自行google,很多案例可參照。
yoo0118 wrote:
以上這是正常的大樓玄(恕刪)

佔了小公
管委會出面還沒改善的話檢舉吧
絕對不會有緩拆
yoo0118 wrote:
以上這是正常的大樓玄...(恕刪)


打電話給當地主管機關檢舉(建管處),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切記!別通報給管委會知情,因為大多數的管委會「吃案」,而且有可能會曝露你的身份讓對方,再來你檢舉後建管處會發函至管委會協助「協調改善」,正派的管委會會秉公處理,狡猾的管委會會「魚目混珠」處理!

我看過一個被檢舉案例,某社區一位住戶(曾任前幾任主委)被檢舉「大門外推」及雜物占用通道,檢舉人直接向建管處檢舉,建管處發文至管委會督促該戶改善,結果管委會與該違規戶用「未違規前的原始照片」寄回建管處審核通過(全部過程建管處人員均無到場勘驗)!

建議你自行檢舉,否則很容易不了了之!

對了,擺放鞋子和腳踏墊等等都是違法的!
嗜血尤物 wrote:
請管委會出面處理(恕刪)


OK
aklasse wrote:
用違建,那要到猴年馬(恕刪)


在詢問前輩一個問題..
如果主委也是這樣的狀況..
該怎麼辦?
leoliou wrote:
佔了小公管委會出面還(恕刪)


我發現..主委好像也這樣
白頭貓 wrote:
打電話給當地主管機關(恕刪)


非常感謝大哥的回覆
還好我沒反應
我發現主委的家好像也是這樣的狀況
yoo0118 wrote:
我發現..主委好像也這樣

主委可能已經看到貼文了
趕快發表不自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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