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前輩~
逃生梯間的逃生門(防火門)是必須保持常閉,由電梯間走廊到逃生梯間按壓板即能打開(避難方向),但是開啟之後到底可不可以設定鎖上(也就是從逃生梯間不能進入樓層電梯間走廊)?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6條略以: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門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因為社區住戶都視這個逃生門(防火門)具備防盜功能,不讓非樓層住戶從逃生梯間進入電梯間走廊,可是在消防避難的過程,如果發現逃生梯間無法逃生時,卻無法再進入電梯間走廊的防火區劃,或是消防人員無法從逃生梯間進入樓層滅火。
在區權會開會前提出提案,於開會時提出討論。

正常來說,只要有逃生功能,就不違反消防法規。
也就是說,只要你不上鎖,可以從室內往逃生梯走,
而無法從逃生梯進入,這是允許的。

但,有些大樓設計,因為採光的問題,
都會把逃生梯的門開著,讓光線照進來,
就看每個社區如何自主管理了。
除非起火點在逃生梯,或是防火門故障、被擋住而保持打開,不然逃生時逃生梯內是不會有持續的濃煙冒出的。
防火門的設計都是只能單向開,有些社區會把壓板的鎖舌鎖住讓防火門沒辦法鎖住,從逃生梯側就可以把門拉開,這是違反法規的。如果發生火災造成意外,鎖住鎖舌的人或是管委會會有法律責任,如果不知道是誰鎖的,管委會可能也會有疏忽的責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