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圓滿結束,謝謝對方公司聽取我們雙方公司找到的諸位律師、會計與國稅局專員的指教與協助!)提醒大家任何消費都還是要記得拿發票,免得事後遇到這樣的問題唷! 昨天晚上接到之前家裡(未完工前成立辦公室,還有漏水尚未修繕完畢,但已付款完畢)裝修公司通知要我們補繳稅金,因為他們被國稅局查稅沒開發票,但是堅持發票不能開我的名字,因為當初報價單是寫我親戚的名字。 而且還說不能開現在的發票,但是我不知道拿到過期的發票能做什麼。(後來我親自打去提醒對方老闆發票本來就是要開當期的) 請問有人有經歷這樣的事情嗎?要如何處理呢?我是否有權要求他們開發票應該開我們公司的抬頭呢?
annge22 wrote:昨天晚上接到之前家裡(恕刪) 這種問題上來問陌生人?你們兩家關係怎麼樣, 外人哪知道?都開公司了, 就要有 跟其它公司喬事情 的能耐啊..除非有什麼好處, 或有什麼交情...不然一般而言, 不開我方公司行號, 我方公司就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