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教各位該怎麼辦
因為耳機壞掉需要送維修,我在9/26上週一寄出,經查詢包裹在9/28(三)就已被簽收,週三的時候在臉書主動私訊該品牌的客服,結果週六才回還沒有收到。
後來打去投遞的郵局問,說確實有被簽收,只是該地址是個社區,所以簽收者是管理室,簽收單蓋的是管理室的印章,沒有辦法知道哪位人士簽收的。
想請問如果管理室搞丟包裹,我是要向該品牌求償還是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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