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游泳池(正確來說是SPA池)的大樓住戶們

本社區是個小型社區!!
120戶而已....英橋典匠

搬進後...游泳池一直都沒過!!!
先前好像是因為收費問題而未開放!!
但是今年卻是因為考慮要不要設救生員而停擺!!

個人覺得莫名其妙!!
一個小小SAP池!!!居然可以拖延這麼久還沒開放!!
我去聽說明會...聽到快昏倒!!
有人持要增設救生員....!!!
還說有水的地方都有可能出事!!
小孩還小..之類的!!

但是我是反對增設!!浪費錢而已!!
自己的小孩自己顧!!
我們都是大人了!!!!小小SAP池還需要增設救生員嗎???
附近比我們高級的大樓都沒設置了!!!
唉....真悲哀!!!住了快三年...SPA池與烤箱都還沒去過!!

你們的社區有設置救生員嗎???
所以我將有需要花錢維護的公設的社區列為拒絕對象,
畢竟人多嘴雜,
到最後一定有人不想付錢維護,
整個公設成為治安死角.

我還寧願繳錢到外面參加健身俱樂部.






mi001059 wrote:
本社區是個小型社區!...(恕刪)
有游泳池就要有救生員才能使用
這是規定的
沒有就是違法會被罰錢

你們社區沒人知道"投票"這件事?
怎麼決定一件事情要拖這麼久
反正有爭議就是投票阿...

投票過了
不爽的人可以搬走
搬不走又不願意遵守的
就用法律吧...


小弟家的社區游泳池每年夏天都開放
都有請救生員
如果覺得這樣浪費錢
那就多多去游泳阿
外面公設的游泳池一次也要80元喔
多游多健康...
我有兩個家
一個是 有 救生員 不要說 泳池有救生員 連健身房都有教練隨時待命指導呢

另一個家 相信 大家會說 是在鑽法律漏洞 不過 我愛死了 這裡的游泳池 正確名稱 是~~水池~~
入口處 大辣辣的標示著 本水池 為社區備用儲水 非游泳池 並無救生員 入內遊玩 請自行注意安全
話雖如此 這泳池的清潔 保養 比一般社區的游泳池 更詳盡
你說 這樣好不好
只是 連冬天 它都可以使用 清潔保養 也都不含糊 呵呵 因為 它是 社區備用儲水
大多數的狀況是連開會人數都不夠.
飛 力 wrote:
你們社區沒人知道"投票"這件事?
怎麼決定一件事情要拖這麼久
反正有爭議就是投票阿...
...(恕刪)
(已修正以下發言,請見第8樓)
游泳池必須設置救生員,否則違法。

違法的游泳池,如果發生意外,管理者必須負民事與刑事責任。

管理者包括管委會、承包的管理公司,

所以,才會有變通的方法:

1.公告游泳池為「景觀水池」,不得游泳(謎之音:游泳者已違反規定,自負責任)。

2.縮短游泳池開放時間,請大學游泳社具備救生員證照者來社區打工,按時計酬(小弟社區採此方案)。

有的時候「浪費(樓主說的)」一點小錢,可以避免將來無止盡的訴訟。
游泳池深度不是超過1米2才需要配救生員嗎?
我聽客戶說的,所以他們公司的游泳池都設計1米2.
米蘭妲 wrote:
游泳池深度不是超過1米2才需要配救生員嗎?...(恕刪)


對不起,我重新查了一下,發現我前面可能說錯了。

請大家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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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管理規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民國 96 年 05 月 10 日修正)

三、
本規範所稱游泳池,指經營者用以提供運動休閒嬉戲為目的,具備二十五公尺水道或水池總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運動場地。無論名稱是否使用游泳池或其他行業附設者均屬之。
非營業性公共游泳池或學校游泳池之管理,準用本規範。

八、
經營者應依下列各款水池總面積,配置足額合格救生員,且救生員應親自在場執行業務:
(一)三七五平方公尺以下者:最少配置一名。
(二)三七五至七五○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二名。
(三)七五○至一、二五○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三名。
(四)一、二五○平方公尺以上者:至少配置四名。
游泳池附設滑水道者,經營者應於開放使用時段,每一滑水道終點,應增置救生員一名。
游泳池附設水療池等服務設施者,經營者除依前二項基準外,開放使用時段至少應增置救生員一名。

九、游泳池應備下列救生器材,並應隨時補充,且不得逾有效使用期限:
(一)救生浮具。
(二)救生繩。
(三)救生竿。
(四)浮水擔架。
(五)人工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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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解釋上:
社區游泳池是「私人」而不是「公共」游泳池,似乎不須遵守上開規定。
太感心了!!!

不過我社區真的是SPA池!!
改天我去PO圖上來!!!

唉!!
希望今年能免費開放!!或是酌收清潔費我都可以接受!!!
增設救生員還要增加管理費!!!

我們一坪50元!!!41就要2050+車位清潔費300...有點多!!!
有游泳池健身房等公設的社區
如果住戶素質或是財力良莠不齊
往往只是閒置
樓梯間要不要開燈
大樓景觀要不要開燈等等
如果管委會不夠強
反而會使房價一直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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