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尋車一段時間,也在網上問車友意見,最後是決定森林人 XT。
2月8日至台南合同興談2013 XT,先詢問業代有無2013年.11.12月出廠的車,業代說有,故合約日期是2月8日,也給業代想安裝的車配件清單。2月19日是付定日。
2月19日晚上我自己處理完舊車,正式付訂金,也於合約寫明購買2013年.11.12月出廠的XT,業代也再打電話確認有。我希望能配合在228前交車,業代說盡量配合,也暗示先匯錢撥款車比較早到,我也言明若趕不上228前,車何時到就不急了,我想利用228環島訓車。這段期間,歡喜地在掏寶找尋與買配件!
2月22日,一早9點多業代說車到了!比原先所說早2天。
一到現場,看車子前擋基本車籍文件都不見,但我看車身狀況與車碼斷定不是合約所說11.12月出廠!
業代還問怎麼看出的?我不知是他是真的不知還是假的?他從車上一個包包拿出原來貼在前檔的紙張確定不是11.12月出廠!9月車!
我退訂!先前還說如果信得過可以幫我先驗!這是怒點1
依據合約:若規格變更,出賣人應立即通知買受人...,現在變成買受人通知出賣人!
業代也不做口頭電話說明,只傳簡訊說很抱歉........這是怒點2
我去電業代,業代突然將電話轉給所長,所長說因為最近業代家人住院,所以....但是還是有錯!
因星期六日不能刷退,所長希望星期一能親自解釋、刷退、重談2014的車。
今天晚上6點35依約到營業所,一名沒看過的業代說所長有家人在醫院急診,所以.......(好像三立連續劇)這是怒點3
速霸陸車子真的沒話說,但合同興這種賣車方式實在不敢苟同,提出自己經驗不希望還有下一個發生!
也向我曾推薦過業代的車友們道歉,我介紹錯人,更正我的錯誤。請原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