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保車體險不正常!
2. 自動煞停必須要發生作用, 理當無論時速多少吧!
3. 自動煞停測試失敗, 怎會沒有防護措施, 該不會是挖洞給你跳吧!
4. 看來沒很嚴重, 但維修費用高的驚人!
5. 買貴了這台試乘車+維修車, 只能說很不值!
這篇一定要蓋大樓, 最好訴諸媒體, 不然誰還敢踏入Volvo展示間
我一直認為CitySafety應該視為
平時正常操駕下的主動安全輔助措施
而不應該拿來當作一個主要的賣點
更何況隨便讓不熟悉的客戶任意操作
就算要展示
應該要有試乘的契約和安全的場地
這很明顯是車廠的問題

還有
試乘車沒有車體險
這我倒是第一次聽到...
應該有管道查到當時有沒有保車體險吧
如果其實有...這算是偽造文書吧
如果真的沒有...肯定是有人瀆職
哇~ Volvo業務真好賺~
撞一台賣一台耶~~大家快去試乘唷~~
扯到不行

要一個沒有volvo駕駛經驗從未使用過自動煞停的試車者

對著一推紙箱去衝 後面還有一支大電線桿

然後撞上了

修理費打7折還要100萬!!!!!!!!!!!!

甚麼鬼阿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4/26 現在才PO 太晚了~

早點PO上01 鬧上新聞才吃香
我本身也是VOLVO的新車主,看到這個事件,非常贊成讓新聞報導一下,看看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因為整件事情實在太詭異了!詭異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不管最後真相如何,該修理業代的話就要好好給個教訓,如果該還VOLVO清白的也要還個乾淨~

1.VOLVO有原廠行車記錄器(不過我那時不是標配,現在不知),如果試乘車有裝,樓主當初應該保存那個物証,因為記錄器會錄到車內的談話內容,免得事後雙方各說各話~

2.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業務讓第一次看車的客人試city safety? 自從國外city safty展示失敗過之後,台灣VCT自己辦city safety體驗的環境設備,都可以將萬一體驗失敗的損害減到最低。

3.為什麼右側車頭撞電線桿,左邊的車側氣簾會啟動爆開?

4.如果整件事真的像樓主所說,應該公佈到底是哪個營業所/展示場,甚至連業代的名字都可以公布了~以後自己維修一定避開那個廠,即使顧故也要寧可拖到他縣市維修~

--

不過city safety還是個好系統~ 已經有許多車主分享實際的經驗,包括我自己。進口車的維修貴,這一救,起碼省下幾萬塊~

City safety、BLIS(盲點)等系統都只是最後一道防線,用在攔截人為無法避免的狀況~更不該當成第一道,甚至是唯一的一道防線~

就像高空作業的安全繩、安全網,雖然還是有失敗的可能,但是當發生意外的時候,還是會希望有這些安全配備~

另外,車主手冊就明白表示,city safety只能在時速30(?)公里以下避免碰撞,30公里以上只能減少傷害。因為city safety啟重時是緊急全力煞車,所以只會在電腦評估碰撞不可避免,而且駕駛還不反應的最後關頭,才會啟動(個人經驗在停下時是只有一點點距離),這樣可以避免距離很遠時就常發動假警報,所以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前車急煞,這個系統是不會隨便起動的(但會有明顯警示音跟高頻閃燈提醒駕駛人前方距離突然縮短)。一旦city safety會起動就代表:再不啟動,再慢就煞不住了~

時速30公里以上靠的是定速系統的自動跟車功能,這個系統可以設定要跟車的距離,在定速巡航時,如果前車減速、甚至停下時,自己的車子就跟著減速、停下了(可以設定距離)。(這個功能只要一踩煞車就會動解除),即使有其他車子突然間插入,也會被偵測出來而減速~

就像BLIS盲點系統,不是說BLIS沒閃就代表沒車可以切換車道,而是如果駕駛看後視鏡、轉頭明明就沒看到車子,BLIS卻在閃(代表有偵測疑似車輛的物體),最好再親眼確定一次是不是有車子在視線的盲點~

如果city safety等系統沒有價值,其他歐洲車廠就不會各自研發類似的系統了~

這種東西就像TCS/DSC/ESC一樣,雖然系統可能故障(連NASA的電腦都免不了可能會故障了),雖然它不見得能夠避免意外發生,但你還是會希望它在車上~

就像安全氣囊,即使可能失效,卻還是很需要~

最後...試車沒事真的不要去試city safety,畢竟樓梯有安全網不代表一定要故意跳下去試看看~
試乘車又不是你的車,即使試乘車的city safety正常作用,又不代表你買的那輛車city safety就不會故障~ 而且city safety的急煞力道其實很不舒服,因為city safety如果需要作用,卻又失敗,通常撞車一定無法避免~ 除非緩衝區有三大卡車的棉花之類的緩衝,才不妨在簽完詳細的免責文件後,以5~10公里時速去體驗一下~
說真的,看完這件事,我這輩子決不踏入volvo展間一步,太可怕了!!!!!
嚇死人阿~試車沒保車體險????叫買方(你)試車???出事叫你賠????

你沒去告(走法院)車廠???把(買方)生命當白老鼠????

你還願意買????(你沒去告車廠,車廠都要跟你說謝謝了).

呵~怪事~

ps(沒保車體險,說不定是假的)

去跟律師談談~
這是汽車版的仙人跳嗎 ??


我沒有閱讀過且不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這是事實嗎????

樓主4月發生

6月登錄01發文

全車買了200多萬??

這位車主也太好??

還是01上的神奇事件再添一樁

沒買賣的契約書

感覺這件事又是天方夜譚!!

網路不是沒有免責權

影星丁國琳可是告了臉書PO文者&按讚

法院判刑成功的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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