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神人真的很多
大家的討論也讓我看的大開眼界
坦白說我沒辦法判斷誰是誰非 哪個解釋才是正確的
但是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
因為車主超速駕駛 所以...

既然如此 以後TOYOTA和L牌的車子
在台銷售的車款請以800-1200cc數的車子代替
反正跑那樣快出事車廠是沒保固也沒在怕
既然設計就是超過110就是不安全 跟TOYOTA沒有關係
那就通通改成只能開到110km/hr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大家一起寫信去TOYOTA連署吧
moriah wrote:
所以您也認為和泰在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