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GS430 暴衝?ABS失效?01/15完結篇 三審宣判

鑑定報告要十年才能解密給車主知道,
但和泰認為這份報告就足夠, 而且對它自己有利,
這樣的對應關係實在耐人尋味.....
土撥鼠 wrote:
剛花點時間看過和泰答...(恕刪)


其實文字遊戲本來就是這樣寫的
今天是車主指控車商本來就該舉證

問題岀在
第一
車主舉證錯誤連連
(這點我不用多說了)
第二
車主利用大眾媒體逼車行就範 (登廣告等等)

台灣問題岀在沒有各像樣的第三機構可以做判定
公權力不在

所以才會鬧的熱轟轟的

車子失控大部份都是人為的
沒有一臺車子開 160 km/hr 會自己失控
車主自己也講跟人家尬車
(我想沒有人會開比 160km/hr 更快插入線道)
當然所有人都不是車主
沒人知道車主是不是再尬車
但是 160 km/hr 不算快
車要失控很困難

我只是覺得拋開出車禍的原因
車主講的根本就是繆論
不可能暴衝講的頭頭是道
所有的資料都被他隨便亂蓋
騙小孩是可以
不過版上大部份人有多少專業去看
我是不爽這種利用大眾盲目心態達到自己私心的目的
更何況在路上飆車



G Point wrote:
你忘了檢定報告連樓主...(恕刪)


問題是你我知道是誰要求加密十年?
車主都可以花 70 萬登廣告
那筆錢就夠他把車運來美國作鑑定
那為啥不做?


krispykreme wrote:
問題是你我知道是誰要求加密十年?
車主都可以花 70 萬登廣告
那筆錢就夠他把車運來美國作鑑定
那為啥不做?


可是我怎看都是車商不想做鑑定耶 ....
從文件上就看出車商只想稿法律問題 ....
krispykreme wrote:
第四點原告要求車商出...(恕刪)


上面沒寫到原告要車商拿錢出來送檢喔~

這張具狀~是車商那邊呈上的~

原告主張送美國鑑定云云.為顯無必要.被告不同意.

且原告應負舉證責任.被告不同意負擔任何鑑定費用


車商的意思是說沒必要再送檢.

他也不想負擔任何鑑定費用.

那這些費用如果車主自己出呢????

鑑定的結果.車商接受嗎???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我想如果車主堅持送美國鑑定,車子是他的,錢他自己出,誰抓得住他?車商更沒有權力拒絕

應該只是費用"雙方"都不願意出吧

不過都已經進法院了,只要是公認的公正單位,鑑定結果應該是要看法官願不願意接受吧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一般就舉證責任而言,因為產品是否有瑕疵,要由主張有瑕疵之人負舉證責任,因此相關的鑑定費用,自然是要由原告先負擔。但是如果原告有主張民法第191條之1的話,應該要由車商負舉證責任。所以鑑定費用應該是有機會請車商負擔。

至於是否需要交由美國公司鑑定,則應該要考量在美國鑑定的必要性,以及台灣是否確無任何機關可以供鑑定,而且,美國並不受我國法院管轄,我國法院也不能要求該美國公司代為鑑定。因此如果被告不同意,甚至美國鑑定公司拒絕,法院也沒辦法。
billwin wrote:
大家看看隔壁的這篇文...(恕刪)


兩者沒關係
更何況美國這幾件事也還沒證明是電子油門的問題
且美國 car and driver 最近才拿過 Camry V6 (ES350 姊妹車)做過測試
煞車可以完全抵消引擎的輸出
krispykreme wrote:
問題是你我知道是誰要...(恕刪)


該不會是車主說要加密十年,然後自己連報告結果都看不到吧?最後任由法官判定?你的推論合理嗎?

你說的第四點,只能看出樓主要求到國外鑑定,而車商百般不願,而且還附帶嗆不可能幫樓主出鑑定費。

最後您到底是從哪裡能看出來樓主沒錢出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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