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集運商FB官網留言,同一時間某位苦主(一樣是電視不見了)在FB聯絡我詢問賠償狀況,他的電視也不見了,而且是包裝有收到但裡頭的電視不見了,這表示有人手腳不乾淨偷走了,只是不知道是集運商、香港報關行或台灣的倉儲。
最後談的賠償問題,集運商只願意賠償10000元,當初付的運費也只能用抵扣的方式,就是只能轉成他們的集貨幣,不是直接賠現金台幣給你。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主動來電告知任何訊息,只能自己打電話詢問,10月下旬最後一通電話打完後至今都沒人主動告知賠償進度,這就是他們的態度,算了,請頻果日報出來調解也沒消息,打電話找消保官也沒有用,只能勸要在對岸購買電視的人慎選集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