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o wrote:
對台灣司法早就沒信心了 最近更是明顯
政治力介入 蠻高的
從 xx明 彈劾案可以看得出來
現在那個代罪羔羊走了
更可以肆無忌憚了的伸手了
不過 dell 的 案子 站在不佔人便宜的立場
還是支持 法院的看法
我有上 DELL 網站買過東西
他的網站有註解 DELL 有決定出貨的權利 (字很小)
也就是保護廠商
可能當初告的方式錯了
應該先告這條是違法
後面才能連帶告他....
法律人到最 在玩程序及文字遊戲 卻常常忽視正義
忘記也違背了法律人當初的宗旨是伸張正義
說時在我還蠻瞧不起他們的(我指的是那些只知玩文字遊戲和程序,卻忽視正義的法律人,包括法官和....,如果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伸張正義並不能超越法律條文訂出的範圍,否則就是私刑了。
司法機關的職責,是依照法律文字定義和被賦予的權力執行法律,
如果覺得法律不夠正義,你該去參加立法機關,把法律修成你覺得的正義。
不過,我同意你說的,瞧不起以玩弄文字遊戲達成一己私欲的部分法律人。
另外,購物網站標示「XXX有決定出貨的權利」,
這是民法給他們的權利,不知道你覺得哪裡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