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裝潢偷工減料的房屋,我能告賣方或仲介嗎?

今年8月,小弟我透過房仲介紹下買下一間位於新北市某捷運站附近的中古屋(屋齡約30年),這間房子不止地點好賣相也佳(因為賣方已經事先裝潢過),格局上也與我要求相近,且由於小弟我已看屋近3年很少找到地點、格局、價位都剛好符合我的條件的房屋,所以當時看屋便很心動的買下房子,本來以為要快樂的跟女王攜手邁向人生下一階段,沒想到就在我決定調整衛浴格局並開始施工那天開始,我的監工陸續跟我回報一連串賣方在裝潢上偷工減料的事實如下:

首先是熱水管彎頭,賣方的熱水管彎頭材質為生鐵,這樣的彎頭並不適用於暗管的熱水管,因為熱水對管材腐蝕性較一般冷水強,所以正常水電工在彎頭上一般會是配用白鐵或銅較為準,同時以價格來講,生鐵彎頭是三者中最便宜的。
買到裝潢偷工減料的房屋,我能告賣方或仲介嗎?
彎頭處已經生鏽

其二,馬桶糞管管徑2.5 inches(英吋),目前標準糞管管徑為3.5~4 inches(英吋),糞管太小在排洩髒污上容易造成堵塞,我找的裝潢工班說他們從業20幾年第一次看到有人用2.5 inches的糞管,當然以價格來講管徑越大,價格也越高。
買到裝潢偷工減料的房屋,我能告賣方或仲介嗎?
糞管2.5inches(英吋)跟3.5inches(英吋)的對照圖,看的出來size真的差很多!
另外照片上面的水管用也是用折的...還折出線來....這個彎角有45度彎可以用彎頭啊....

其三,排水PVC管在轉彎處沒有接彎頭而是直接用折的…天啊!一個PVC彎頭才多少錢?
買到裝潢偷工減料的房屋,我能告賣方或仲介嗎?
這是另一條轉彎處直接用折的排水管(這條是浴室排水管),這不能用45度彎頭嗎?
有另外錄製影片....割開來時內徑不到管徑1/2,一般洗澡洗頭人體都會脫落毛髮...
看到這樣的管徑心都涼一半,因為保證會堵住。

其四,矽酸鈣板上的天花板佈滿壁癌。
買到裝潢偷工減料的房屋,我能告賣方或仲介嗎?
整片都是壁癌,當初賣方還說都處理過了.....

為了事後的居家環境品質,我只好將其偷工減料的部分全數開挖與拆除並重新配管,其間,當然會增加許多施工費用。於是我要求仲介向賣方提出瑕疵補正的費用負擔。

但是,現在除了第四點賣方願意負擔費用外(在交屋前因為我的強力不信任感下,希望賣方承諾即便交屋後如發現壁癌賣方仍要負責處理,故當時賣方與仲介都予以承諾),其他我認定的三項偷工減料的事實,賣方都不予承認,賣方甚至認為那些並非裝潢瑕疵而且堪用,是我要求太高之故,我想問各位這樣真的是我要求太高嗎?若是為此上民事法庭訴訟控告賣方或仲介,我的輸贏面如何?

當初我買的價格可是有包含裝潢的....誰知道這些裝潢跟水電整修根本都是如此不堪的!...而且我嚴重懷疑賣方根本是跟配合的投資客....

想跟仲介買中古屋的人請買原況屋吧!至於整理過的中古屋?還是少碰微妙.....因為買完不開挖沒事,一開挖就出事,唉!

另外補充一下,賣方當初有表示所有管線都有更換,而且還是白鐵熱水管,南亞pvc冷水管,
絕對是品質保證叫我放心.....

silencenadir wrote:
照片稍後再補上吧.....


XX房屋請正名之,不然專業檢舉手會讓你這篇回收掉喔~~

就刻意掩蓋壁癌一事來看,黑心投資客無誤~~
就在事態尚在處理階段,直接公佈其名並不公道,我雖然生氣,但仍有良知.
要是因此本文被回收我也認了....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silencenadir wrote:
就在事態尚在處理階段...(恕刪)


買房的你是透過仲介,因此你要告的對象是仲介才對喔。

本站的規定就是你用xxx就是回收
沒有例外

另外偷工減料的問題
我覺得你告不到
因為你買之前裝潢就攤在你面前給你看
原po也是看喜歡才買的
目前你只能針對璧癌的部份跟對方爭取吧
買人裝潢好的房子
本來就問題一堆
您與賣方的契約如果有寫到"以現況交屋"的話就可能比較不利,一般仲介好像都會加這一條進去。

silencenadir wrote:
今年8月,小弟我透過...(恕刪)


若賣方或仲介有欺騙之嫌,事後又不解決,
一定要告的。

房屋買賣可不是小錢,
仲介費也不是小錢,付了仲介費難道一點保障都沒有?
屋齡30年的話,除了壁癌應由原屋主處裡外,其餘的我建議您自行接收吧,我86年買79年蓋的房子,熱水管就是鑄鐵管,我到95年因為樓下漏水,才將所有熱水暗管自費改為不鏽鋼明管。

不同時間的建材與建築工法,有很多地方是不一樣的,況且已經過了30年,尤其這間房子的配電方式與線路,也不夠負荷現在的家電了(現在電工法規都有明確規定,以前的電線甚至有用花線,而且浴室與廚房的線路,都不用漏電斷路器的)。

30年前的一般建築方式真的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他。

我那間房子98年賣出前,還花10萬將所有壁癌的牆面均敲除,重新用新的水泥與防水藥劑施工,已經賣出三年了,從沒聽新屋主跟我抱怨。
用偷工減料是告不到的。

確定是中了投資客的招。

這就是我絕對不看"裝潢過"的房子,不管是什麼理由裝潢的(例如:本來是要給女兒/兒子結婚用,後來他們不要住,就拿出來賣....)

我朋友買過投資客的房子,後來靠一招要求賣方原價買回(告了最後庭外和解),就是剛好對方房子和鄰居有佔用的問題,但是委賣合約卻註明沒有,朋友以這項告對方詐欺,最後對方曲服和解。

樓主趕快是找合約方面的問題吧,單純偷工減料很難告的,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不怕生小孩沒屁眼的投資客了
基本上
如果是"現況交屋"你就沒輒!


因為在簽約交屋前....
你可以看房N次
白天看
晚上看
下雨看
颱風看
半夜看
隨時看...

爬上去看
翻天覆地看....

連最基本的天花板都不掀開來看...那是最基本會藏東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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