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炳立:實價課稅並非居住正義

CC1311 wrote:
問題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貴呀

中國只有上海北京
美國便宜到爆,但紐約一樣貴鬆鬆
英國倫敦貴而已

台灣只有台北市才貴到爆..其他看了都會哭


換個角度想好了

你去美國會想買紐約的房子嗎!?(或買的起嗎)

英國買倫敦的房子嗎

那為什麼台灣你要買台北市的房子...



1) 我買不買台北的房子,與台北房子目前價格是否合理無關
我就算不買,也有權利質疑與討論目前台北的房價是否漲過頭
房市泡沫被吹大,破掉之後倒楣的是所有的人

2) 你看一下在台北工作者的收入與台北的房價
再比較一下在紐約工作者收入與紐約的房價
答案就出來了

-------------------------------------
再補充一下,紐約的空屋率極低
就算貴,都是正常的市場供需造成的

TaiwanKiwi wrote:
我只是很好奇,實價課...(恕刪)

不是要求政府加稅
而是實現稅賦正義
TaiwanKiwi wrote:
我只是很好奇,實價課稅後大家買房時看到要繳的印花稅、契稅、地價稅、當年度未繳房屋稅、、時的臉上是什摩表情。是到時候再哭訴第一筆購屋成本太高嗎?買了房屋後若附近市價下滑,再哭訴賦稅不公,要求減稅嗎?

我住過這麼多國家,第一次聽到人民主動要求政府加稅的,而且算來未來稅收將是十分可觀的。看來未來台灣政府將可以大展身手,不需擔心財政赤字了。


所以我才說年輕人腦子都裝大便...(雖然我也年輕過)

政府說台灣都沒欠外債好像很利害一樣

欠了一屁股內債怎麼都不說,都快破表了

難道要像美國一樣調整舉債上限?

(美元是世界貨幣敢這樣搞,新台幣哪根蔥呀)

CC1311 wrote:
所以我才說年輕人腦子...(恕刪)

人家搞不清楚甚麼叫"債"
旋風 wrote:
不是要求政府加稅
而是實現稅賦正義


稅賦正義是什麼?誰的標準為正義?

財政部對不動產交易按實價課稅之辦法早就施行了,為什麼效果不彰?

實價課稅是在實現稅賦正義?是在劫富濟貧?還是反而劫貧濟富?
旋風 wrote:
不是要求政府加稅
而是實現稅賦正義


稅賦正義是什麼?誰的標準為正義?

財政部對不動產交易按實價課稅之辦法早就施行了,為什麼效果不彰?

實價課稅是在實現稅賦正義?是在劫富濟貧?還是反而劫貧濟富?

TaiwanKiwi wrote:
稅賦正義是什麼?誰的標準為正義?


個人認為 以民主原理來說 有超過5成的人支持就是正義了
Remember, "We are the 99%"

TaiwanKiwi wrote:
財政部對不動產交易按實價課稅之辦法早就施行了,為什麼效果不彰?


因為調整得很慢啊 特別是台北市新北市 理由是"區分房屋跟土地導致價值評定困難"
低持有成本讓囤貨人囤的很高興 很輕鬆

TaiwanKiwi wrote:
實價課稅是在實現稅賦正義?是在劫富濟貧?還是反而劫貧濟富?


也可以這樣問: 房價上漲但大多數人民沒有得到好處, 那這是在劫富濟貧?還是反而劫貧濟富?

TaiwanKiwi wrote:
我只是很好奇,實價課稅後大家買房時看到要繳的印花稅、契稅、地價稅、當年度未繳房屋稅、、時的臉上是什摩表情。是到時候再哭訴第一筆購屋成本太高嗎?買了房屋後若附近市價下滑,再哭訴賦稅不公,要求減稅嗎?

我住過這麼多國家,第一次聽到人民主動要求政府加稅的,而且算來未來稅收將是十分可觀的。看來未來台灣政府將可以大展身手,不需擔心財政赤字了。


大哥您見多識廣 可否分享一下 外國不動產課稅的方式?

據個人了解 市價課稅 幾個先進國家早就行之有年了 課稅標準不是你買的價 而是每隔一段時間需要重新評定的"市價" 評定價值跌了稅就少了啊

台灣政府要實施此制 還特別宣示自用宅繳的稅不會有太多影響 期望的是 只是針對投資性投機性置產多徵稅 根據政府調查 此類人比例不高 所以 嘿嘿 其實是跟佔領華爾街那些人一樣 是要政府加這些有錢人的稅啦!

nVidia_X wrote:
個人認為 以民主原理來說 有超過5成的人支持就是正義了
(恕刪)

稅賦是不能單用民主原理決定的,所以法案可以公投;稅率不能
稅率只能用代議士間接決定

然而,個人的認知是:
以實價課稅,是要合理地提高持有(使用)成本
至於交易成本會相對提高,那又是另一件事...

除非大家單指增值稅,否則實價課稅是必然的正義
nVidia_X wrote:
大哥您見多識廣 可否分享一下 外國不動產課稅的方式?...(恕刪)


我只是比較幸運住過幾個國家,並非每個國家都買過不動產。就我有買賣過的經驗來說好了:

紐西蘭:
政府的評定現值 (government value) 與市價 (market value) 市價不會脫離太遠,而政府課徵的房屋稅則由當地政府依基礎建設的投資來定訂,並非依市價或評定現值的比例徵收。也因為是依基礎建設的投資來定訂,大部分區域的房屋稅已含水費 (沒錯,水費!)、廢棄物處理費、下水道廢水處理費、甚至社區環境維持等支出。一般而言每戶住家平均分擔 1500~3000 紐幣的費用。另外除了不動產買賣頻繁的住戶,或明顯以不動產買賣維生的民眾,紐西蘭不徵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

相較於台灣,我們的不動產相關費用多了許多,而相關的福利以及基礎建設似乎少的可憐。

美國:
各州的不動產稅率均不同,我所知道的如伊利諾伊州約是實價的 3%,加州則是實價的 1%。房屋稅是州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用以支付多項福利。加州雖然快要破產,但是社福仍比台灣提供的多。

我是不反對政府要求實價登錄,但是我不認同一人或一戶在同一時期只能擁有一戶自用住宅。稅徵應該建立在買賣所得,而不是從辛苦工作終於有了家 (不論是第一個或第二個)的一般百姓身上奪取。我也不反對政府為增加財源開徵特別稅,但是但是我不認為政府 (或極欲執政的在野候選人) 只是為了騙取無殼蝸牛的選票,假社會公義之名而開徵未正名且未完善規範的稅是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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