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245 wrote:他就是真的再朝一個更好的社會努力. 根本是瞎忙, 拆一堆, 漲一堆價, 然後? 不管軟硬體, 建設了甚麼??更好的社會?? You gotta be kidding me ...
cgbvcchao wrote:這三年的時間只要拖拖拉拉,讓巨蛋的事情沒有一個結果,然後順利下台,剩下來的事,是後面人的事情。以後問他巨蛋,他會說,在他任內沒有問題,是前面興建,和後面人處理的問題。 這不就是郝前市長說過的話嗎?說什麼已經減少量體,替市府拿了多少回來,那代表一開始就有問題!!一顆巨蛋可以蓋十幾年,真TMD只有台北市幹的出來,很好奇當初的約是怎麼簽的?
ddey888 wrote:個人覺得柯p的思路相當清楚就是"使用者付費"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但我不知道使用者付費這點有什麼不公平不正義的地方 因為擋人財路吧,尤其是這兩年北市房價修正,有些人絕對會怪到他頭上....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200210644&ctNode=5158&mp=100001舊屋是否適用新構造標準單價 北市府並未政策決定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發布科室:財產稅科發布日期:2016/7/7聯絡人:陳國強聯絡電話:23949211分機281 針對今日新聞媒體報導北市研擬調高30年內老屋房屋稅的構造標準單價說法,臺北市稅捐處澄清,北市是否調整舊屋的房屋稅基,目前政策尚未決定。 該處表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103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單價時,因受限財政部99年函釋規定,新標準單價只能適用於評定後新建的房屋,導致同樣路段、同一坪數的房屋,只因分別在103年7月1日前、後取得使用執照,差一天房屋稅負就差數倍的不公平現象,也屢遭新屋所有權人陳情反映稅制不公。因財政部已廢止99年函釋規定,重新授權各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新標準單價的適用原則,又北市103年6月30日前建造完成的房屋,都是適用73年訂定的單價,與房屋的實際造價有數倍的落差,因此才衍生出房屋標準單價的議題;然而關於舊屋的標準單價是否調整係過去研究的議題,從未實質討論。 該處進一步表示,包括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地段率等房屋稅基的改變,需要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才能實施,為期房屋稅基合理化的各項配套措施能更周延完善,該處將就相關議題廣納各界建言,據以研擬調整方案,作為106年重行評定該市房屋標準價格時參考。點閱: 502 資料更新: 2016/7/7 11:13 資料檢視: 2016/7/7 11:12資料維護: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