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cdy wrote:
我曾遇過房客要看權狀,若房客要看會出示影印本
我都要求要看房客身份證及工作證明,2者均要,少一個不租
呵呵!我比較馬虎,我只關心準租客交談過程正不正常
不過長期偷懶下來似乎也沒出過什麼差錯
你的房子有貸款7成嗎?我想也是一定沒有
出租志業搞到入不敷出不就笑話一場
樓上那個明顯是遇到了投資客然後把投資客的特例當成了一般狀況

豪哥大 wrote:
樓上那個明顯是遇到了投資客然後把投資客的特例當成了一般狀況,...(恕刪)
happywork01 wrote:
您說的是沒錯。
中南部或許不同,不過台北房價太高,近6年內買房的不都是利用這次的低利貸款而買的嗎,沒遇到沒貸款的。
但是這樣說有些失焦。
我PO出的契約是我自己賣屋的合約,我原本就沒貸款。
但是我把房子賣掉,所得可以持續租一樣24000元的房子(沒有犧牲品質),還可以每個月多出1.5~4萬的生活費。
如果沒賣,我只有房子可以住,沒生活費。兩相比較當然是賣掉好。
當然很多人會說,房子會漲價。賣了損失更大。但是一定漲嗎?
這種以過去假設未來的,太虛空了。我兒子18歳時長到178,我能預估他36歲時300嗎?現在他36歲了,還是178。
後來我還陸續賣了3間房子。賣房就賣房有何好上來說的。
不過就是有人硬坳說:不買房女神會被搶走,還要倒貼紅包。
所以才用自身例子計算一下。如果原本就不用貸款,買房的很幸福(有房住),那賣房的更幸福(照樣有房住,還多生活費)。如果要貸款,那差更大。
所以說,現在的房價,同一個人,買房未必比沒買房更好,和貸不貸款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