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釋憲案經大法官不受理!!!

cazando wrote:
哈,要是建商動工不合法,王家早把建商告翻了

要是建商完全合法,北市府不會說建商沒有動工的許可,甚至要行文行政院解釋。看事情要用腦子看全面,別被自己的受害者意識蒙蔽了雙眼。

cazando wrote:
其餘受害戶?別笑死人了吧

是其餘都更案的受害戶,你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都不看新聞的?這樣你也能罵的這麼爽?醒醒吧!

cazando wrote:
把厚顏無恥的釘子戶當偶像和高手般崇拜?

至少王家比你高竿,它們得到了更多利益,而你虧損卻只能在此狗吠火車。難道要我崇拜你這位LOSER嗎?更別提你連關乎自身的事件都無法冷靜詳細評估,只會埋頭謾罵別人,眼看著事情越拖越久。

01上高手很多,甚至要罵人不帶髒字都大有人在。你動不動就辱罵別人,就只會顯示你的無知和心慌意亂。
事實的真相就是,王家進入工地是北市府許可的。真的要動工,除非北市府找到強制驅離的法源(這點北市府正在作),否則樂揚還真的只能和王家大眼瞪小眼,或是小心的作好隔離措施,將王家的土地拖延到最後再解決,反正這塊地也只是大樓的綠地,幹嘛要急著和王家硬幹呢?就直接將801號地隔開來動工不就結了。這樣你了解了嗎?快點和樂揚商量如何排除801號地動工吧!
再等3~6個月後,大法官接受王家釋憲案並做出釋憲有結果之後
回過頭來看看這些文章,就知道誰有理?誰無理?
只是屆時會不會有人找不到抬階下,生氣囉....

個人認為,拆房子,即使合法(惡法亦法的前提下),但是房子本身也是合法建物無違建,
就有違憲疑慮。

惡法其實非法,但身處台灣,就是鬼島,人民非要等到最終判決之後才可以釋憲。
此時您合法的房子早就被依「惡法」的行政機關給拆了。
自力救濟是緩不濟急。

另外關於人民聲請釋憲有其要件,請自行參考大法官網站有詳盡說明。

以上,個人看法。

cazando wrote:

sean1972 wrote:

也就是你認為大法官不受理就是實質釋憲???

真有你的!


...(恕刪)
cazando wrote:

這句話從頭到尾只有你在說,其他人可從來沒有說過
你就別再任意替大法官解釋,替立委解釋或為其他人解釋了好不好
大法官不受理就是法律合憲,只有你在亂講說什麼有違憲疑慮不是嗎?

我真是服了你,竟然滿口胡言亂語到了最後還搞這套栽贓嫁禍
爭氣點好嗎?扯不下去了就亂飛帽子,這套沒用啦(恕刪)



cazando wrote:

就這些情況來說,在下跟閣下的觀點倒是差不多的,所以我們應該不會有更多的爭論了

大法官通常不會多此一舉去說法規合憲,通常用語都是與憲法並無牴觸,嚴格來說就是做成不違憲的解釋



lincy1122 wrote:
再等3~6個月後,大...(恕刪)


這真的是大爛賬, 現在就是要靠拖時間,
內政部, 立法院, 大法官都已經做球做好了,
北市府必須想辦法搓成湯圓, 拖到下一任也不是不行,
可能承審的法官應該在皺眉頭了...

屋子拆了是事實, 前面判決也是事實, 但就是不對, 王家贏在這點, 觸及到各方利益底線,
建案應該會蓋完, 不過不知道樂揚能不能撐到那時候,
或是換別間接手蓋完, 接下來就是怎麼賠...



kuoyuan1 wrote:
要是建商完全合法,北市府不會說建商沒有動工的許可,甚至要行文行政院解釋。看事情要用腦子看全面,別被自己的受害者意識蒙蔽了雙眼。...(恕刪)


你自相矛盾了大哥,在質疑建商是否合法的時候,你是否該看看王家根本違法

kuoyuan1 wrote:
是其餘都更案的受害戶,你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都不看新聞的?這樣你也能罵的這麼爽?醒醒吧!。...(恕刪)

其餘都更案的受害戶??關文林苑屁事,或許要我提醒你一下,你說的這些傢伙其實他們都是釘子戶,還有很多是早已被真正的其他都更案受害戶給罵翻了的惡質釘子戶,該醒醒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kuoyuan1 wrote:
至少王家比你高竿,它們得到了更多利益,而你虧損卻只能在此狗吠火車。難道要我崇拜你這位LOSER嗎?更別提你連關乎自身的事件都無法冷靜詳細評估,只會埋頭謾罵別人,眼看著事情越拖越久。...(恕刪)



一點也看不出來王家高竿的地方在哪裡,一則法律玩不贏建商,二則做人徹底失敗,三則謊話連篇被大家看破手腳,最後除了搞民粹上身這套神功護體來騙騙18分大學生之外也沒有甚麼高明之處
如果你認為他的卑劣行為是高竿的,那我真懷疑你的價值觀到底是怎麼培養的,或許你崇拜王家就跟當初欠債累累的卡奴崇拜卡神楊x如一樣吧?
但我卻是鄙視此等行為的,而我也不需要為了賺那些錢去學那些人的"高竿行為"做賤人格,我還沒缺錢到需要去做缺德的事
paintere wrote:
屋子拆了是事實, 前面判決也是事實, 但就是不對, 王家贏在這點...(恕刪)


依照現行法規來看敢問兄臺前面的判決和拆屋是哪裡不對?
我一點也看不出來王家在情理法上有任何站得住腳的地方,何來就是不對或王家贏在這點之說?

閣下不妨把王家贏的那點給大聲的說出來讓大家聽清楚一點,然後再教王家告訴法官就是不對的地方是哪裡,不就啥事都搞定了?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真有不對之處,也是法官和大法官說了算,甚麼時候變成路人甲說了算啊?民主自由社會最重要的不就是法治精神嗎?

18分大學生不會真的以為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法官或大法官吧?
你是法官我是法官他也是法官大家通通都是法官?那到底誰說的算數?

順便提醒你一件事,王家只剩申請釋憲這一招了啦,因為法律是不溯既往的,就算修法也對王家的要求無濟於事,請問18分大學生支持王家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歹戲拖棚的目的是甚麼?
法律溯不溯既往完全看當權者高不高興,
說穿了法律也只是當權者合法愚民的工具!
cazando wrote:
依照現行法規來看敢問...順便提醒你一件事,王家只剩申請釋憲這一招了啦,因為法律是不溯既往的,就算修法也對王家的要求無濟於事,請問18分大學生支持王家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歹戲拖棚的目的是甚麼?(恕刪)

lincy1122 wrote:
個人認為,拆房子,即使合法(惡法亦法的前提下),但是房子本身也是合法建物無違建,
就有違憲疑慮。...(恕刪)


真有信心!不過最近學者專家提出的修正案,王家還是要拆,既然違憲,為何不直接廢掉呢?

這只能有兩個原因,一是這些學者專家都是草包,而只有十八分大學生的智力才能與大法官同級,所以只有他們才能做出與大法官相同的正確判斷!



cazando wrote:
你是否該看看王家根本違法

王家留在工地是北市府公開承認的,現階段何來違法之事實?請舉例!

cazando wrote:
些傢伙其實他們都是釘子戶

釘子戶是你說的,法律上可沒這名詞,我也不認為他們是釘子戶,充其量叫不同意戶。不然罵建商的人更多,所以建商應該縮手不蓋了嗎?

cazando wrote:
如果你認為他的卑劣行為是高竿的

我認為王家的行為高竿但不高尚。而且一定比你高竿。
而你到處謾罵別人,井底之蛙般的認為別人都是腦殘,也不見得比較高尚。
只要你可以證明,到場幫忙的學生和教授都是18分考進大學的,或許可以說明你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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