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er.com wrote:
我還有個疑問不解假設...(恕刪)
你說的情況的確有可能會發生,就像坐飛機有可能會發生空難,或是喝水吃果凍也有可能噎死一樣
但對於這種極少發生的特例,我認為沒必要去杞人憂天,遇上了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是了,不然天天擔心這種事的話還沒被國稅局查帳可能自己就要先得憂鬱症了
國稅局會抽查的目標會設定一些特定條件,通常是名下有多筆房地產,或是財產達到一定額度或一段時間內曾經有過相關逃漏稅紀錄的對象,國稅局的人手可還沒有多到可以對每個人進行鉅細靡遺的查帳動作
一個與人為善的房東,通常不會遇到妳說的狀況,除非遇到惡房客或惡鄰居,所以買房子要慎選地點注意環境,租房子給房客也要慎選房客並妥善定好契約,否則為了一點點房租收入卻要得不償失,你說是不是沒必要?
而且在契約上房東也沒有逃稅的問題,只是責任歸屬問題罷了,國稅局不會判定房東逃稅,但會要求房東於一定期限內補稅,除非房客堅持要違約去做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才會形成逃漏稅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