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567 wrote:
持有價值跟增值價值有啥毛關係?
你是真不知,還是假不知啊?
如果沒有關係,那持有二間屏東鄉下房產,換持有一間台北市房產,你說好不好?
一間變兩間耶!
持有 ← 不會有價值,持有任何東西都不會有價值,就算你持有一顆鑽石也沒價值。
那麼要如何才有價值?唯一的方法就是【交易】,當有交易的時候,東西的價值才會
被彰顯出來,那麼用什麼來彰顯?當然就是用【錢】來衡量,所以【土地增值稅】平
常都不課稅,只有在買賣移轉的時候才會徵收!你 ------ 真的有買賣過房子嗎?

因此你想二間換一間,只是以物易物而已,沒經過金錢的衡量就是沒價值!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