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25 wrote:
台灣不存在虛坪實坪公設比的“制度”問題,房屋面積充分揭露+產權清楚,有何不好?
房屋價格只有總價,你可以說公設要錢,也可以說公設是送的。
若這麼在意房屋單價算法,你應該找591老闆修改網頁,法律從沒規定單價如何算!
房屋登記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民間喜歡用坪溝通,難道政府能說你違法嗎?
又說公設灌水,你的幾何能力不好,你不會算,別的買家也不會算嗎?
我買過幾間房子,我會找銷售拍照工程圖,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算清楚才敢簽。
若公設面積不對,還能拿到使用執照,你怎麼不去告政府建管處?
以上問題已經討論到無力,嫌房價高,應該了解真正原因。
我比較懷疑,提出這些問題的人,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
真的, 這2000戶都是白癡, 都不知道買房子還包含公共車道說. 每戶自願奉上33萬去買條不知名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