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不吐骨頭的台灣房屋公設

獎勵容積還是有容積,我說的是容積外的可銷售面積,

你說的20%應該算接近,正常不灌水公設比粗估約10幾到20%左右差不多,但現在新大樓有些都35%甚至更高,有點扭曲了。
這是建商是在搶錢沒錯啊~
Antus wrote:
獎勵容積還是有容積,我說的是容積外的可銷售面積,

你說的20%應該算接近,正常不灌水公設比粗估約10幾到20%左右差不多,但現在新大樓有些都35%甚至更高,有點扭曲了。


你跟我想的差不多,怎麼用法規去限制不能當公設的被計入當公設,才是大家想要的。

但有人把以下的馬馬虎虎當實坪制,笑死,這是有什麼屁用啊 ?

omniyeh wrote:
你跟我想的差不多,怎...(恕刪)


要處理都不難,難就難在沒人要處理。

從政治角度來看,做這個會有選票嗎? 不會,不做為票會流失嗎? 也不會,那政治人物頭殼壞掉才會去推這個。

所以,大家閒磕牙聊聊天就好,我估計不會有任何改變。
台灣不存在虛坪實坪公設比的“制度”問題,房屋面積充分揭露+產權清楚,有何不好?
房屋價格只有總價,你可以說公設要錢,也可以說公設是送的。
若這麼在意房屋單價算法,你應該找591老闆修改網頁,法律從沒規定單價如何算!
房屋登記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民間喜歡以坪溝通,難道政府能說你違法?

又說公設灌水,你幾何能力不好不會算,別的買家也不會算嗎?
我買過幾間房,我會找銷售拍照工程圖,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算清楚才敢簽。
若公設面積不對,還能拿到使用執照,你怎麼不去告政府建管處?

以上問題已經討論到無力,嫌房價高,應該了解真正原因。

我比較懷疑,提出這些問題的人,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
該採實坪制就採實坪制, 因為踩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線, 才會弄得這麼大費周章...

今天政府規定汽車銷售要標配安全帶, 所以車商就要製造出有安全帶的車輛來保障消費者,

如同為了建築安全及消防法規, 政府就要規定建築物的基本公共設施.

建商因為高檔建材或豪華公設造成建築成本增加, 直接反映在總價上, 願意買單的人自然會去評估,

如同保時捷的安全帶選色雖然要花錢, 想買的人自然會去選,

而不是倒果為因的說建商施作公設, 就可以任由建商漫天喊價的調高公設比, 再剝消費者一層皮.

有人說如同買香蕉就是秤斤賣, 自然香蕉皮也要算錢,

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一堆種出超厚香蕉皮的人, 還想賣果肉的錢.
STE25 wrote:
台灣不存在虛坪實坪公設比的“制度”問題,房屋面積充分揭露+產權清楚,有何不好?
房屋價格只有總價,你可以說公設要錢,也可以說公設是送的。
若這麼在意房屋單價算法,你應該找591老闆修改網頁,法律從沒規定單價如何算!
房屋登記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民間喜歡用坪溝通,難道政府能說你違法嗎?

又說公設灌水,你的幾何能力不好,你不會算,別的買家也不會算嗎?
我買過幾間房子,我會找銷售拍照工程圖,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算清楚才敢簽。
若公設面積不對,還能拿到使用執照,你怎麼不去告政府建管處?

以上問題已經討論到無力,嫌房價高,應該了解真正原因。

我比較懷疑,提出這些問題的人,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


真的, 這2000戶都是白癡, 都不知道買房子還包含公共車道說. 每戶自願奉上33萬去買條不知名的路



Antus wrote:
獎勵容積還是有容積,...(恕刪)


公設不算在容積裡
公設是用來割韭菜發大財的
Antus wrote:
現在吵的實坪再過30...(恕刪)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2條,第1項第2款(註)規定「…機電設備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所使用空間,得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但機電設備空間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面積之和,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規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該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不計入樓板面積阿, 所以就是多蓋多賺阿, 管你住戶要不要, 反正都是用總坪數計價, 多一坪就是多撈一坪

只有像是潤泰雙子星, 因為蓋起來是賠給住戶的, 多蓋公設也撈不到錢, 所以該建築的公設比就只有不到20%
fonming wrote:
有人說如同買香蕉就是秤斤賣, 自然香蕉皮也要算錢,

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一堆種出超厚香蕉皮的人, 還想賣果肉的錢.


非也,

現在香蕉一公斤多少沒問題

喊香蕉一公斤只要$100

建商強行幫香蕉加上禮盒包裝, 一大堆保冷劑, 賀卡, 提袋, 彩帶 增加重量
結果1kg 香蕉含包材秤出來變成1.5kg

建商就賣你1.5kg x $100 = $150

問題是, 消費者要買的是1kg 香蕉耶
建商說: 你買的是總重1.5kg的香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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