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long19810406 wrote:那就是所謂的行政怠忽...(恕刪) 苗栗大埔是強搶民地,無關違建。法院已判縣府不合法。台灣大規模透過都更處理違建的,首推眷改。很多眷村除了地是國家的,可能沒有一塊磚是合法的。改建後,建物就取得合法性。...還是請安迪大聽小弟一句勸,人生有些原則必須堅持,但口舌之爭可以放下,放下之後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