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努力實踐的居住正義


calan1213 wrote:
兩年後保證房價也不會...(恕刪)


漂亮、聰明、一百分,高手就是高手。


打房?別鬧了怎麼可能。

現在看到那些新聞、服貿、電費等

哀歐,年底到啦,要作秀阿,不然沒政見。

誰敢碰打房這一塊?

擁有房子的希望房價維持在高檔
還沒買房子的希望它維持在低檔才好入手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的需求和看法
不過我也認為目前的低薪結構是造成民眾痛苦指數降不下來的主因
低薪是造成一般人生活品質不佳的罪魁禍首
政府蓋房子供民眾承租?

請問:

蓋好房子後,誰可以承租?承租資格為何?

政府用公帑出資興建,多久可回收成本?

政府是房東,維護費用誰出?(正常是房東出!!)

要用OT方式興建或政府全出資?

政府要有監督機制或如何監督管理?

有無圖利問題?(公務員最怕的罪!!)

有無與民爭利問題?

土地取得問題?

台北和其他縣市因蓋多少房子,才是合理?

台北和其他縣市房屋出租價錢各應訂定多少才合理?

.......


小弟不才,只想到以上問題!!

光是"與民爭利"(資本市場)及"圖利"這二大罪狀,政府是不敢做的....

到北韓就是人人有房住,政府提供!!



政府本應利用國有地大量建造社會住宅低價出租給人民,
但現在政府卻大量低價出售國有地給財團..

台灣早就沒有居住正義了..
你講的改革方法 我也是這樣想 你問我我絕對支持
但這樣逼企業轉型 勢必會有一波倒閉潮
這些失業的員工 是目前政府投鼠忌器的原因
政府某種程度也被綁架了

至於社會住宅群聚的錢潮 我是同意的
只是人就那麼多 總支出也是固定
並不會造成整體的稅收變高
只能從原本房東賺的錢 變成政府賺
租金還是最主要的 我相信最後大約就是市價的八折
但我是雙手支持社會住宅的

旋風 wrote:
有人潮就有錢潮
這是...(恕刪)
別傻了!!!
現在的房價高漲就是政府帶出來的,新規劃的土地政府每給財團去炒,台灣就是官商勾結文化

prozach wrote:
現在的房價一整個誇張...(恕刪)
如果以市場供需來看,大家想住北市,自然房價就會漲,這也沒啥好奇怪的吧
全世界的大都市,哪裡有便宜的?
以上,我的意思是,北市貴一點都不奇怪,這是市場問題

我反對財團炒房,只是炒房定義很難定義,也許將短時間買賣的案件增稅,或者是期待政府夠聰明有其他方式去認定什麼叫做炒房

但是我認為政府去干預房價是不好的,當政府的手伸進去干預價格,不只是房價,任何物價皆是,都會失去自由市場的精神,政府的工作是監督不肖人士,壟斷後哄抬,如同現在大家說的炒房,或是任何的哄抬物價,只能怪政府的智慧不夠,又或者這也是他們斂財的方式之一。

居住正義這個詞,也許是我不太了解,我認為政府沒有給人民擁有房產的義務,住者有其屋也不是很贊同,房子是個物件,要住哪裡是大家自己願意花多少錢去選擇,如同有人可以天天吃大餐,也不會有人喊飲食正義吧!

根本問題,應該是政府太慢監督躉房,或短時買賣的現象,造成房價"飆"高(房價高我認為合理,這是自由市場,"飆高"就是問題了),再來就是貧富差距,造成的居住正義的新名詞,還有薪水真的是追不上物價飛漲的腳步。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無意筆戰!


+1。
提供大量只租不賣且不限租期的房子才能真正解決高房價問題,但不能讓政府去做房東,應該要讓建商做房東且讓建商去管理。
公部門效率低,不管蓋出什麼樣的房子,一定有人會嫌,然後一天到晚上新聞,所以要讓民間建商提供出租房。
但建商一定不願意,所以提供誘因,例如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把賺到的容積獎例壓在他們認為的精華區,例如台北信義區,讓他們賺更多,讓有錢的人、不想租房想買房的人可以去買他們認為的豪宅。
而建商提供的出租宅要分區,例如若建商提供的出租宅位在台北信義大安區,每提供10坪的出租宅,則獎例容積10倍,若建商提供的出租宅位在台北文山區,則獎例容積5倍,這樣可以誘使建商提供精華區的出租宅,而不是一直在沒人想去的地方蓋房子。
出租宅的承租人,承租資格以工作地點附近為限,若你在內科上班,你就只能選擇內科附近的出租宅,若在中和上班,則只能租中和附近的出租宅,這樣可以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在工作地附近找到房子。
要租多久隨你,但只要一旦買了房子,就失去了承租出租宅的權利,要把機會讓給沒有房子的人。
prozach wrote:
我覺得最終解決之道是,政府還是要大量蓋大樓型社會住宅,用比市價便宜許多的價錢出租...(恕刪)

axiang.tw wrote:
但現在政府卻大量低價出售國有地給財團.....(恕刪)


請問,有數據可以參考嗎?
虎克貓 wrote:
政府蓋房子供民眾承租?

請問:

蓋好房子後,誰可以承租?承租資格為何?

政府用公帑出資興建,多久可回收成本?

政府是房東,維護費用誰出?(正常是房東出!!)

要用OT方式興建或政府全出資?

政府要有監督機制或如何監督管理?

有無圖利問題?(公務員最怕的罪!!)

有無與民爭利問題?

土地取得問題?

台北和其他縣市因蓋多少房子,才是合理?

台北和其他縣市房屋出租價錢各應訂定多少才合理?


可效法新加坡成立建屋發展局來統籌管理及興建人民組屋


政府興建人民組屋代替組屋。人民組屋與組屋的不同點是人民組屋的住戶不擁有房子的擁有權,房子擁有權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給予中下階層及貧窮家庭居住。住戶每個月必須繳交房租給政府。


承租資格限定家庭成員中沒有一人名下有不動產及家庭年收入多少萬元以下


世界上很多先進國家的人民持有不動產的比率不到三成


重點不是打房

而是讓人民有房子住

並且也不怕房東逼迫(政府就是房東)

因為把房子的問題能解決

人民的煩惱已經去掉一半

房價再高也與平民百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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