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反對社會住宅的人 請看這邊 你有房 不僅僅是因為你自己的努力


optic26 wrote:
[觀點]反對社會住...(恕刪)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情,政府的社會住宅如果不能幫助真的需要幫助的人,反正讓社區住戶品質變差...說真的蓋在你家隔壁你要嗎?

有時候不要旁觀者清的太嚴重,房子貴不是一天兩天造成,每個土地小的國家,房子都貴...這是物以稀為貴,全球適用...

你去大陸偏鄉買房,隨便買都買的起,到上海買一樣買不起,不也是大陸人的心聲...

這社會並不希望用貴賤來分別人民,但社會地位的高低本來就存在著,不管如何,台灣民情就是愛買房,買房也是代表一種穩定跟傳承...

社會上努力的人很多,不努力的也很多,要如何區別....所以最終只能回歸原點,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情...剩下的只能靠政府政策來幫忙

解決~
原來這個社會,沒錢的人一定就是素行不良(筆記筆記)
所以高所得的人不會吃檳榔,隨地亂吐檳榔汁
所以高所得的人不會時不時飄來一陣陣怪味道的
所以高所得的人不會天天上你家串門子,你又不知道對方底細,反被別人了解底細
所以高所得的人不會上過新聞

結論這個社會,只要租不起房子、買不起房子的人都是遊手好閒,有一堆不良習慣的人

有產階級的人只是不斷在鄙視無產階級的人,哀,病了。

optic26 wrote:
為何以較低的租金出租 好像就會引來 較低素質的人呢?(收入與人品絕對無關)...(恕刪)


樓主的討論本文主題內容,小弟不做評論,因為這種議題是各種講法各持己見,正反雙方都各有無法推翻的道理,不是站在互相為對方著想的基礎上是討論沒結果的

但是關於這句,很可惜是大家都不願意相信的卻是事實: 租金低和房價低,真的就會素質低,管理也比較困難
你不認同,我也希望不是這樣,可惜這是無法堆翻的事實,即便我口頭不承認,它還是存在
snchen12345 wrote:
很多抗爭並不是反對...(恕刪)

先搞清楚"美河市"開發案的來龍去脈....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8F%B0%E7%81%A3%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5%8F%97%E5%AE%B3%E8%80%85%E8%81%AF%E7%9B%9F/%E6%94%BF%E5%BA%9C%E8%AA%8D%E8%AD%89%E7%9A%84%E6%94%BF%E5%BA%9C%E5%BC%8A%E6%A1%88-%E7%BE%8E%E6%B2%B3%E5%B8%82%E6%8D%B7%E9%81%8B%E8%81%AF%E5%90%88%E9%96%8B%E7%99%BC%E6%A1%88/441828642531650
這是2012年的事....
購買的人想必知道這建案是"聯合開發宅",其中有部份產權為台北市政府所有(這就是現在柯要變成社會出租宅的原因),只能說政府聯開的房子就會因政治改朝換代而有所變化...這也就是承購戶應擔的風險!!
這也就是我上面說的購買"聯開宅"應有的認知(合約都有).....
如果不想多生事端當初就該買"正常"的大樓!!(網友還說這聯開宅哪邊有疑慮?)
當初面河的住樓一坪約45萬(現在呢?請上591看看...一坪要價65萬)
就是如此..投資客怕影響房價..怎麼能不跳腳?
自住客是要跳甚麼腳?(美河市也有狠窩居民沒意見或贊同的.為一怕安全及管理問題)
所以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CWC20030205 wrote:
樓主的討論本文主題...(恕刪)

所以如此,政府已有定出相當嚴厲的標準...那大家還是不鳥不討論?怎辦?人家是房東耶..政府也有部份產權不是嗎?那如果今天有個開發公司大量收購來變成房東出租(租便宜.租八大行業人員...).是不是大家也能抗議?也能去告他?還是情況就又不同了?你其他住戶管得著房東要租別人是做甚麼的?是甚麼身份嗎?我想不行吧?為何是政府良善的政策就又會說話了?何解?

robin0222 wrote:
可是對原住戶是嫌惡設施 政府就不能用粗暴的手段強制執行
必須經過溝通協調達成共識後 才能執行
現在政府的手段是放話抹黑原住戶 讓輿論責備原住戶 這樣對嗎?

我有房 我支持社會住宅政策 我反對的是粗暴的公權力
我有房 我支持社會住宅政策 我反對的是粗暴的公權力
我有房 我支持社會住宅政策 我反對的是粗暴的公權力


什麼叫做粗暴的公權力?把政府資產劃做社會住宅就算粗暴的公權力?
搞清楚那是國有財產,是屬於捷運局的資產。
robin0222 wrote:
如果政府可以這樣粗暴執行公權力
那要在你家旁邊蓋焚化爐 發電廠也不需要理你啦
...(恕刪)


其實........真的可以不要理你

還有不要再以房價高底來論品行

台灣犯罪率最高的那一棟.還是豪宅的代名詞喔

古代人 幫助窮人
是施粥
只給最基本的生存條件

哪麼貴的捷運宅是最基本的生存條件

全台可以有 99% 的人 住比捷運宅差
其中可能有 10% 的人
每天做12小時以上 也沒有周休
又省吃儉用 持續30年
才勉強擁有一間自己的老舊公寓
公平性在哪

跟拿著 滿漢大餐去 幫助災民一樣
太過頭
舉一下我親戚的實例:
我來說一下,現在新店中央新村附近(美河市附近),
捷運局正在蓋房的那一大片地;
當初那一大片地,因劃分為學校用地,因此限建,
親戚家3代同堂,老舊的房子因限建,不能重建,只能稍做整修,
因此幾十年來,總是破破爛爛,一遇大雨就漏水,遇颱風更是心驚膽跳!

問題來了:
就在前年捷運局,以每坪十幾萬的價錢,來徵收土地,跟財團合建捷運住宅,
(明明就學校用地,幾十年後因少子化或其他理由,就能變更用途,那住這片土地的人呢?)
以3代同堂的需求來說,起碼也要個50~60坪的房子才夠用吧?
以現在當地每坪房屋,動輒50~60萬,那不就要買3千多萬的房子才夠;
但是補償的錢,大概也僅僅三分之一;
難怪財團越來越富,辛勞工作的人越來越貧窮...這就是政府的政策!

我想說的是,現在多開發案,多是從相對弱勢的人手中拿來的(我想美河市也是類似的來源),
現有美河市的住戶,也許後續權益會受損,
但我想合理的住宅政策是需要的,
而且我想當初台北市政府,也沒說明未來房子的用途,
賠償為甚麼不找建商,而要政府國賠?

想想當初被強制遷離的那些人吧!
誰有產
誰無產
都沒關係
重要的是,別來影響我的房價
影響到我,為了反對,甚麼可笑的藉口我都可以說得出口
哀~~~~

乾脆先別搞社會住宅了
打房吧,房產越多者,稅率越高
查稅吧,出租房屋,有出租收入者未誠實申報,處以重罰

收到的稅金拿來做租屋補貼
補貼戶數,金額皆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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