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民宿濫用(勿政治口水10/10更新)

kuago wrote:
請你到農村走一圈看看
太多更大的問題了
而農村大部分的農舍與住宅
都是水泥圍牆和鋪面.

另外我說的是另一個議題了
就是政府可以適度的開放農舍(或房舍)興建
但前提是這些農舍本身的設計要符合農村或是鄉村風貌
台灣一堆農地都變成工廠和工業區用地了
開放一些讓人去蓋斜屋頂的房子
外面有綠籬草坪和樹木的居住環境有什麼不好?..(恕刪)

真的農地不只765~800坪而已吧?真的農地大,可蓋的農舍面積本來就更大,
像假農舍大多才765~800坪符合最小農地標準,卻又參考農委會最大那間農舍做範本,
只剩下6~7百坪農地務農,可以拿來能養活自己嗎?

真農舍水泥圍牆也只圍著農舍,並不是把整片農地+農舍通通圍起來。
務農的農地那麼大,除非農作物很高貴,要不然圍水泥牆根本划不來!連用鐵絲網圍都很少見了!

若政府要開放農地蓋建物,就把農地變建地就好了!也不需要搞那麼複雜。

其實農舍在89年開放後,到現在也不過才11年,新法上路本來就會爆些問題了!
而各縣市審核農舍的方法大多也沒問題,
只是就像違建一樣,拿到建照接好水電才會加蓋違規,等有人檢舉才會處理。
雖然前8年縱容沒人管,大約後3年才開始有人管..
但都不會有人笨到,在還沒拿到建照或農舍資格之前就違規啦!

就和交通違規一樣,也不需什麼適度開放,更不需要修法,
過去一堆人違規,法規相同,抓得愈緊就愈少人違規。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真的農地不只765~...(恕刪)


容積與建蔽率是固定的
農場比較大農舍並不會比較大
除非土地做切割
不過這樣也是可以多幾棟農舍
而不是一棟單獨的農舍變大
kuago wrote:
容積與建蔽率是固定的
農場比較大農舍並不會比較大
除非土地做切割
不過這樣也是可以多幾棟農舍
而不是一棟單獨的農舍變大

那是20戶以上蓋在一起的集村式農舍,農地與農舍分開,才有什麼建蔽率。


---
第五條 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其耕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並不得超過一○˙五公尺,但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
---
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約149坪)
1棟住人的農舍149坪,這樣也夠大了吧!? 只不過農地也要夠大!

而有些才1000坪左右的農地,農地1/10的面積可以做為建築面積<--不是農舍面積
建築面積包含 舖車道/步道/圍牆/停車位/資材室+農舍的建築面積,總共只能100坪,
若農舍三層樓就蓋149坪,要用掉約50坪的農地,
就只剩50坪建築面積,可以給那950坪做類似公設的車道/走道/圍牆/停車位..
若把這剩下的50坪建築面積都集中在農舍附近,
其他900坪的農業用地,就沒有步道/車道/圍牆可以用了!

真農舍要符合並不難,反正沒圍牆,農舍靠馬路邊,在農地走泥土步道即可!
若800坪農地,1/10有80坪建築面積,50坪地蓋了3層樓149坪的農舍,
就只剩下30坪地可以給剩下的750坪蓋其他東東,很難不違規使用到農地。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這棟樓回到後來是理性的..

依照我的看法,
甚麼拿到農舍許可的執照後才敢改的情況,
在法律這麼寬鬆,農委會說很多情況很難認定的情況下,
恐怕即使持有者再做怎樣的修改也都是合法的.

goole裡面的街景看到的農舍的大多的情況,持有者可因此寬鬆的法令而輕易合法.
夾帶工廠,甚麼競選總部,住家等等的情況,也都會是合法的.

再怎麼嚴辦也沒有用,因為法律就是這麼寬鬆,奈何不了這一萬兩千戶的農舍持有者的.

就因為這些都是合法的,不用到選後就沒事,這兩天新聞就已經冷掉了,

搞了半天,法律寬鬆,這個也合法那個也合法.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制定起來像這樣不公不義的地方可多的勒.
該負責的甚麼時候負責過?
全台有多少這種農舍
合法或不合法連主管機關都搞不定了
要如何讓老百姓自己來確定合法與否
況且都已經發照下來使用了
難道要自己申告訴願說是不合法要拆除嗎?

工業住宅,農舍
這種類似問題不勝枚舉
老是要責怪使用居住的人
怪來怪去矛頭卻老是不會往最源頭的立法與執法機關
政府機關的疏失卻要人民承受一輩子的後果

只是在等待何時被引爆
嗚呼哀哉!
其實,在台灣生活這麼久,
我覺得合法非法不是重點,
有沒有良心或羞恥心才是重點,
老百姓和官員都愛專漏洞,
積非成是早已見怪不怪,
知法犯法更是屢見不鮮。
patrickchen wrote:
全台有多少這種農舍
合法或不合法連主管機關都搞不定了

工業住宅,農舍
這種類似問題不勝枚舉
老是要責怪使用居住的人
怪來怪去矛頭卻老是不會往最源頭的立法與執法機關
政府機關的疏失卻要人民承受一輩子的後果...(恕刪)

法令本來就沒問題,
但連主管機關的"主管"的農舍都違規時,
對於其他小老百姓的違規,執法時當然更要網開一面囉!
要不然,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就落人口舌了嗎?

這都是各縣市自己在管的,
主管機關的主管的主管,也是自己選出來的,能怪誰?
當然要該縣市的選民自己承擔...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clark9527 wrote:
其實,在台灣生活這麼...(恕刪)

任何事情必須先問合法與否,
若一件事合法,但看似不合理,那就要追究為何立這種法的人的責任.
有這種法,才讓人可以合法運作.是法的瑕疵.
以道德檢驗一個人,順序必須是排在前兩項之後,
不過台灣這個社會有太多道德問題乏人問津,如果只挑自己想罵的來檢驗,
難免有針對性之實.

以道德來論斷事情,向來是吵不停的.你說投資客炒房有道德問題,
投資客說哪裡有甚麼道德問題,我一切合法,是你能力不夠.
以道德評斷是會有認知差異的產生,故絕對不會是比以法律論斷還要重要的事.
flycode wrote:
法令本來就沒問題,但...(恕刪)

請問哪一位主管的農舍,哪一項違規?
依前面所有的結果來看,都是合法的,是哪一項違規違法?
願聞其詳.
您也說新法上路難免會爆問題,這就是為何一旦出現問題之後,
往往需做修改;法律不會絲毫無問題,否則就不需立委,大法官來做解釋或修正了.
vutuv wrote:
請問哪一位主管的農舍,哪一項違規?
依前面所有的結果來看,都是合法的,是哪一項違規違法?
願聞其詳.
您也說新法上路難免會爆問題,這就是為何一旦出現問題之後,
往往需做修改;法律不會絲毫無問題,否則就不需立委,大法官來做解釋或修正了..(恕刪)

蓋農舍的農地未農業使用,就是違規啊!
新法上路時,執法標準會比較混亂,就像過去騎機車要戴安全帽一樣,
農舍在89年開放後,到現在也不過才11年,最近3年才開始有人管..

農地沒有農用就只是違規而已! 就跟違規停車一樣,繳錢罰款/限期改善就好了!
但若公職人員包庇違規行為,那些公職人員則違法,搞不好要被判刑被關!

8年前應該管的主管機關有: 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屏東縣政府,
8年前曾當過那些主機管機關的主管蓋了違規農舍,有了最低標準當做示範,
蓋農舍要有農業使用證明,要有審核的公職人員簽名,哪那麼容易搞定,恐怕鄉公所失職!

在市長選舉時,屏東縣政府跳出來背書說合法(沒違規),大家當然就相信是真的!
在總統選舉時,才發現屏東縣政府說的合法都有問題,連屏東縣政府都可能違法失職了!

農地農用的法規、審核流程看起來都很正常,根本不需要大法官解釋,
農舍問題可以搞成這樣,就只是屏東縣是化外之地,從上到下都沒人管了!

反正監察院已經在查,大約再過3個月到1年左右,就知道哪些公職人員違法失職。
不過,應該不是出來選舉的失職,而是屏東縣政府或某些縣市公職人員失職。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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