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如此,上午屋主跟仲介簽約賣房,小弟我下午就去跟屋主買房,屋主欲跟仲介解約說上午我才交了鑰匙給你怎下午我要拿回就不行,還要付6趴費用約60萬,後來屋主說我另一棟再交給你賣,再包個紅包給你這樣可以嗎,所以小弟包了6萬給仲介才拿回鑰匙,馬的才一個上午就要賺60萬,真的很無良況且屋主是主動去找仲介說委託賣房的,仲介只印印文書根本就沒出到力就要60萬雖說我包六萬和解,但如果是不懂的屋主豈不被敲一大筆了
THE666 wrote:所以以後買方出價,不管買方出到多高,不管是超過底價,甚至超過開價,賣方都可以說不爽賣。看到一間房子開價1000萬,你想買,就直接出1000萬,然後把訂金拿給仲介,仲介拿這訂定給屋主,屋主說,我不爽賣,除非買方再加價....為什麼有人覺得這樣很好?.....(恕刪) 因為有很多賣方開價都很實在,甚至低於行情價,希望買方是自住客,能幫到新一代的小家庭。結果一堆死仲介帶來的都是投資客,轉手賣加價又加價!!!不缺錢的屋主賣房也是看人賣的,寧願結善緣,也不要去種惡因。
哀,又是記者亂報,讓百姓搞不清楚。我委託賣屋的經驗,仲介會讓你簽一張你自己決定的底價同意書,就是說只要到達這個底價,只要有買方出到這個價格,就視同成交。這個個案是,達到底價,可是簽約時買方沒來,當然不可歸責於賣方,可是仲介又無賴,堅持要跟賣方收仲介費。如果是達到底價,又有買方,這時賣方不賣,我想判決應該就不是這樣了。所以要搞清楚,新聞怎麼報,亂報嘛。
naifuw wrote: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回報原來有這條霸王條款難怪台灣房仲店面比便利商店多房仲業並無生產實質商品,靠的是服務一個沒有實質生產能力的產業這樣的台灣哪有競爭力沒有實質的生產要如何創造財富成長難怪台灣房價可以被哄抬吵到如此不可思議無法無天的地步卻好像一副理所當然 自由經濟下的天經地義真是世界奇觀借此判決事件,希望房仲趕快倒至少一半才對台灣才有希望!!! +1000000劣質房仲要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