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釋憲案經大法官不受理!!!

sean1972 wrote:
這些是怪學者喔??那...(恕刪)


反正你無知又自以為無所不知
大法官會議最終做成解釋時也不會百分之百持相同意見,所以也是以人數表決來決定最後要採取哪一種解釋方式,而所謂的不同意見書就是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的觀點而已,頂多就是參考價值,完全沒有實際的價值,因為最後做成解釋所採取的觀點就不是他的觀點啊
我都提醒過你先去了解一下再胡說八道比較好,結果沒想到你是孺子不可教也,糞土之牆不可污也

法律的解釋權在法官手中,不在學者手中,這是基本的法律價值觀念,大法官都會有多種意見了,又何況僅是學者提的意見?學者的意見僅具參考價值,而且必須是法學權威的學說才具備這種價值,像你舉的那幾位名不見經傳的學者的學說就連參考的價值都很低,考試也不會考,也沒有人會把那些少數說當一回事,一般法律見解也是採取通說而不會是這些少數說,明白嗎

edenchan29 wrote:
說服你沒有意義吧
你根本不懂裝懂只會咆嘯
整棟樓都被你搞爛了
法律不是會讀就可以
讀了要懂其意涵啊!
加油吧!(恕刪)


大概這一槍把他打死了吧

開始語無倫次了

也沒有人想說服他吧

算了 反正我想他大概再也不敢拿""合憲推定原則""出來說嘴了
edenchan29 wrote:
說服你沒有意義吧你根...(恕刪)


哈,由你來評斷我,沒有意義,因為我只看到你的嘴砲而已,沒看到你的任何法律專業

你連法律都一竅不通了,還有臉說意涵啊
sean1972 wrote:
大概這一槍把他打死了...(恕刪)

他只是個虧損的房仲,氣急敗壞、心慌意亂是可以原諒的。
各位大大還是幫他想想,文林苑如何解套,解救一下這個可憐人吧!

kuoyuan1 wrote:
他只是個虧損的房仲,...(恕刪)


我以為他是投資客哩?

還是房仲加投資客?

因為他一直說他被王家害慘了
原來是太上大法官來解釋大法官的文喔....然後以太上大法官的為準???社會法律的運作是這樣???我還真是法律的門外漢...那就聽這些學者教授說了就算了阿...還釋憲??...到時釋完憲...又有個大牌A學者法官說不不這樣不對....那也能拿出來說嘴??? 那這社會是誰說了算??
sean1972 wrote:
我以為他是投資客哩?...(恕刪)


被王家這種惡質釘子戶害慘的人可多了,例如他鄰居的36戶同意戶就被他害慘了啊,王家連自己多年的老鄰居都要陷害又是怎麼回事?

由此可見到現在還在挺王家的18分大學生們滿腦子都是偏見,難道王家的鄰居都是房仲或投資客?難道全國那些迫切需要都更的老公寓住戶們都是房仲或投資客?為了少數釘子戶的貪心要犧牲掉廣大老舊社區多數住戶的合法權益又是甚麼價值觀

為免一般的大學生產生誤會特此說明,正常能夠念到大學的朋友們是會有足夠的邏輯分析能力,足夠的語文理解能力,也會有能力從眾說紛紜的各種資料中判斷真假虛實,也會有良好的社會價值觀念,更不可能欠缺一般的生活常識
所以當王家的連篇謊言都已經被大家戳破的現在,正常的大學生是不可能還願意去挺王家這類惡質的釘子戶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的
這些到現在還在挺王家的人們很多都自稱是大學生,那就不得不令人懷疑他們的大學到底是怎麼考上的了

順便跟各位看官談談18分的概念,只要自己的名字和考證號碼沒搞錯,沒有在考場毆打或辱罵監考老師,應該隨便亂寫abcd都不可能只有18分,這樣的程度會有甚麼樣的表現就可想而知了

慢慢去釋憲
大聲去吵吧

反正樂揚已開戰了, 幾個嘴炮 對他跟本沒什麼影響
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

這個是wiki上面對文林苑的敘述,從開始到目前的狀況的記錄,以前的都更案到拆除後,通常就是

建商蓋房子了,但文林苑的情況到拆屋後,建商並不能蓋房子。

反對王家建物被強制處分的民眾和學者,主張都更條例違憲,認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居住權,在公共利益不明顯情況下土地和建物擁有者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也認為王家應自行承擔不加入都市更新的後果,如無法合法改建所造成的土地價值低落等。支持此觀點的民眾認為王家的財產並未被剝奪,而只是被強迫變換成同値產物,但也保障其他多數人利益,和解決消防、耐震、畸零地等公共利益問題。

版上對釋憲的看法也另人玩味,提出者請的律師通常是法律系且領有律師執照,並非所謂的18分大學生,

難到要請學有專精的律師來請教版上的高手!?

王牌大騙子 wrote:
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這...(恕刪)


王牌大騙哥,拜託你一下充實你的知識和常識好不好

任何人都可以對法律規章產生違憲的疑慮,但任何法規都不會因為有人對此法規有疑慮就自動違憲

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向司法機關提出釋憲申請,但任何釋憲申請都不會因為提出申請的人是律師或是遊民還是立委而使得該法規自動違憲

所以你的觀念有問題,而事實也證明都市更新條例並沒有違憲

你可以繼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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