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reji wrote:
3.那時候出價頗高的(現在這樣覺得),若是仲介現在跑去找屋主簽個名,那我不就要賠死了
4.仲介卻說屋主同意所有條件,這要不要出示文件??
所以樓主當下應該堅持要仲介把契約書拿出來,契約書不可能會擺在賣方手上,絕對是在仲介手上
如果上面沒有屋主簽名,而且沒有「書面」通知你屋主已同意出售(口頭講不算數)的情況下
買方絕對有權取消交易
kaireji wrote:
2.三天審閱期內是不是可以毀約??
具我瞭解定型化契約是可以有七天審閱期的,所謂的審閱期是可以要求仲介影印一份給你詳閱相關權益義務
確認沒問題後你再簽下該契約,表示同意契約內所列條文...
昨天陪朋友找永慶看了一間房子,當下朋友要求要印一份帶回去給家人看的時後
仲介卻推託他們店裡沒有該契約書範本要找代書印??????????
那我說如果我現在要下斡旋你們店也沒有契約書嗎???
但仲介說有,但是不能讓我們帶一份回去(僅要求影印而已也不行??)
那我們詢問,難道代書那邊的範本跟你們店的契約書內容就不一樣嗎?
當下仲介卡住了.....第一次接觸到邏輯這麼差的仲介,轉個彎就當機了
所以,在簽下任何定型化契約之前,我們都有權力要求對方給我們三天審閱期
否則那好幾頁的東西,而且文字經常不是白話文,而且很多地方買方是處弱勢
要看清楚阿~~~